2024年8月10日,兴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就《关于加大力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向全县居民公开征求了意见,公告期限为2024年8月10日至2024年9月10日。
按照规定要求,社会公众或权利人可在期限内向兴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就该措施方案提出意见建议,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意见。公示期间我局未收到有关个人或集体提出的意见。
特此说明。
2024年9月11日
2024年8月10日,兴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就《关于加大力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向全县居民公开征求了意见,公告期限为2024年8月10日至2024年9月10日。
按照规定要求,社会公众或权利人可在期限内向兴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就该措施方案提出意见建议,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意见。公示期间我局未收到有关个人或集体提出的意见。
特此说明。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