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房地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进一步落实好消化存量房产和优化增量住房的政策措施,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我县实际,拟出台《兴国县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使用若干措施》(附件1),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填写《征求意见表》(附件2),以书面或者电子邮件形式进行反馈。
征求意见期限:2024年8月10日至2024年9月10日
联系电话:0797—5323556
电子邮箱:xgzjsjg@163.com
联系地址:江西省兴国县潋江镇模范大道与和睦大道交汇处(文化艺术中心南侧),住建大楼7楼住房保障与房地产市场监管股
附件:
起草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