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廖唐坤、廖三发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证书编号赣(2020)兴国县不动产权第0136119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2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廖唐坤、廖三发
日期:2025年12月30日
本人廖唐坤、廖三发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证书编号赣(2020)兴国县不动产权第0136119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2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廖唐坤、廖三发
日期:202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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