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兴国县紧紧围绕“强制度、严把关、重实效”三大核心,构建起全流程、精细化的衔接资金管理体系,规范资金使用,狠抓资金监管,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升,为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筑牢了资金保障。
一是依托一体化系统,构建全流程绩效管理闭环。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对衔接资金分配、下达、支出等全过程实施监控,有效遏制截留、挪用资金等现象;定期对项目实施进度、预算执行情况、绩效指标完成程度等方面进行追踪,对执行进度慢、偏离绩效目标的项目,督促相关部门深入分析原因、研究制定改进措施并抓好贯彻执行,确保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二是创新项目监管,精准堵塞项目管理漏洞。以信息化助推项目管理,在项目预结算评审上创新引入“图斑”落图评审,实现项目库可视化管理,及时发现项目是否存在重复建设和偏离批复等情况,有效监控资金支出分布,进一步堵塞项目管理漏洞,提升资金绩效。
三是深入实地督导,破解项目推进堵点难题。县财政局与县农业农村局组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资金管理联合督导组,分片区对县直单位及乡镇衔接资金项目的招投标、实施进展、资金拨付等情况开展常态化督导,推动项目加快建设,提升资金拨付进度。同时督促各项目责任单位对已完工项目及时组织验收,做到完工一个、验收一个、拨付一个,切实提高资金支付率,有效降低资金的结余结转率,提高资金绩效。
四是引入专业力量,提升绩效评价科学化水平。按照“全覆盖、重点评”的原则,要求项目主管单位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资金全覆盖自评,同时聘请第三方会计事务所按比例随机抽取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关注度较高、代表性强的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按照“评价有结果、结果有运用”的原则,对绩效评价结果不达标的项目进行调整,资金予以收回,并在下一年度项目资金安排上予以扣减,切实做到“花钱必有效、无效必问责”。2023-2024年兴国县组织第三方开展衔接资金重点绩效评价项目6个,涉及金额9287.88万元,为项目优化和资金分配提供了重要参考。
五是组建监管专班,实现资金使用常态化监督。组织财政资金监管组每月对项目责任单位项目资金进行常态化、全覆盖监管,发现并督促及时整改资金使用不规范、报账资料不齐全等问题,督促追缴违规资金,切实保障资金安全,以严格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取得实效。
六是强化问题整改,健全资金管理长效机制。抓好问题整改工作,对各级检查和督导调研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要求各项目责任单位立行立改,并做到举一反三,对发现的问题背后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缺陷、制度性漏洞进行深入剖析,着力完善各项制度机制,堵塞管理漏洞,进一步规范了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