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国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中央、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紧扣自然资源职能职责,推动自然资源法治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整体提升,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1.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自觉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践要求,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依法行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必须长期坚持的重要政治任务。
2.领导干部带头学。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局务会年度学习计划。在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和局务会上,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领导干部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走在前、作表率。
3.在全系统干部职工大会和党支部党员大会上,常态化传达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培训通知要求,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含下属事业单位、各自然资源分中心)在局七楼视频会议室集中收听收看上级举办的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专家视频讲座。
4.在局门户网站全方位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专栏,刊登与习近平法治思想有关的理论文章、学习体会、活动动态、法治文艺作品等;在局办公楼大厅电视持续播放习近平法治思想相关内容。
5.全体干部职工积极主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自学书籍、党报党刊、学习强国、赣鄱党建云、江西干部网络学院及交流讨论、撰写学习体会等形式,深刻把握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神实质。
6.以“宣传日”时间节点为契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利用“4.22”世界地球日、“5.12”全国防灾减灾日、“6.25”全国土地日等主题纪念日,集中组织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活动。自然资源局重点普及的法律法规:习近平法治思想、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测绘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土地复垦条例、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土地调查条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
(二)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工作情况
1.三项制度落实情况
(1)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认真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执法人员知晓“三项制度”的内容、要求和标准,并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要求开展执法工作;执法过程中做到主动出示证件、亮证执法。
(2)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履职、谁公开”的原则,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对所有执法案件依据国、省、市有关规定,明确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和公开期限等事项,区分可公示和“不宜”公示的内容,不宜的不予公示。可公示的事项及时在局门户网站上向社会主动公开,使群众对有关事项一目了然。
(3)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为加强行政执法案件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我局需通过局政策法规股对其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判断,并对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材料是否齐全,定性是否准确,适用法律、法规是否正确,行政处罚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等进行审核。同时聘请了法律顾问,对重大复杂疑难法律事务组织法律顾问协助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对列入重大执法决定范围的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事项,由局政策法规与信访股在实施依据、认定事实、履行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开展法制审核,出具书面法制审核意见。通过严格、规范的法制审核,确保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公正、公平、合法、适当。
(4)要求执法人员执法活动配备执法记录仪,执法大队在行政执法过程中通过文字、照片、录像等记录方式记录办案执法全过程。一是把行政执法文书作为全过程记录的主要方式,执法过程中对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统一运用省厅下发的行政执法文书范本进行记录,确保行政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合法规范。二是对现场检查、调查取证、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活动,现阶段执法人员主要采取以现场照片及执法记录仪记录的方式记录执法过程,对重大案件执法全过程记录刻录光盘付卷归档。三是建立了专门的执法询问室,配备了相关视频记录设备全过程记录。
2.队伍建设与配备情况
2024年5月开始机构改革,兴国县自然资源监察大队已被撤销,执法权收归局机关行使;现有35名行政执法人员,其中正式在编干部25人,临聘人员10人。共配备执法记录仪8台,配有电动车一台。
3.执法工作两法衔接情况
一直以来我局十分重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特别是在开展联合专项整治工作中,我们不仅加强了与公安机关的协作,还加强了与各部门之间的信息互通和协调配合,对打击矿业秩序违法行为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在行政执法实践中,由局政策法规与信访股对案件进行监督审核。领导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两法衔接”工作方案工作制度。从组织机构上保证了“两法衔接”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
1.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根据江西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江西省“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运用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我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事项检查计划。
检查事项:
(1)2024年度对矿业权人履行法定义务的行政检查工作计划
(2)2024年度对矿业权人是否按要求公示年度信息的行政检查工作计划
(3)2024年度对矿业权人是否存在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行政检查工作计划
(4)2024年度对涉密基础测绘成果使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行政检查工作计划
(5)2024年度对建设单位、个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行政检查工作计划
(6)2024年度对临时使用土地许可内容、期限的行政检查工作计划
(7)2024年度对探矿权、采矿权企业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8)2024年度对土地使用权人(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人)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行为的行政检查工作计划
(9)2024年度对土地使用权人(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人)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行为的行政检查工作计划
(10)2024年度对探矿权、采矿权企业执法监督检查专项计划检查要求
根据分工按抽查计划抽取检查对象名单和检查人员名录,抽取完成后发布检查通知。通知包含检查事项、检查对象、检查人员、检查分组情况等内容。检查组要对照检查内容逐项检查到位,对发现存在问题的应依法依规查处或责令整改到位。各检查组在抽查检查完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履行审批程序,并按规定将检查结果录入江西省“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接受社会监督。已实施检查但未进行录入的,视为未完成抽查检查。同时各检查组将检查书面意见和检查情况表交法规股汇总,由法规股汇总后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检查任务已完成,检查结果已公示。
2.高效简便做好窗口服务,提升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
(1)持续推进“带押过户”业务新模式。为了减轻过桥资金烦恼,降低二手房在市场上的流通成本,将还清原贷款、申请新贷款、解除抵押、二手房交易、房产抵押等5项业务一站式办理,让“带押过户”成为二手房交易市场的新模式,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发展。办理过程无需公证、担保、预告登记,不收取任何额外费用,流程更加高效便捷,降低了交易成本,便民利民更惠民,今年上半年已办理194余笔二手房“带押过户”,其中办理跨行“带押过户”26笔。
(2)简化流程提效能。实现存量房不动产转移登记业务与水电气部门联动办理,企业、群众在申请存量房不动产转移登记时,可“一站式”“一次性”申请办理水电气网过户业务。群众领取不动产权证书的同时,直接在水电气窗口一站式同步完成过户,实现了不动产登记与水电气过户多项业务办理只进一扇门。
(3)高效便民利企业。通过与我县金融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沟通对接,现已与全县15家金融机构、35家房地产开发企业、3家房产中介机构达成业务合作,已全面实现不动产抵押登记、预告登记、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二手房交易等业务的网上不见面办理,推行新建商品房网签备案与预告登记一并办,精简合并有关环节,实行网签备案即预告登记。开展“不动产登记+司法查控”不见面办理,实现了档案自助查询和查(解、续)封网上自助办理服务,不动产司法查控“不见面”办。
(4)推行新建商品房网签备案与预告登记一并办。与住建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兴国县新建商品房网签备案和预告登记同步办理的工作方案》。通过加强与住建部门的业务对接,推动两部门业务系统的数据互联,实现数据实时共享,扎实推进新建商品房网签备案即预告登记业务办理,既实现商品房合同备案与预告登记同步办理,也有力维护了购房业主的合法权益。
(5)常态化开展“交地即交证”“交房即交证”“拿地即开工”通过提前介入服务、并联审批的方式,在落实好土地交付、权籍调查、多测合一、工程建设项目可容缺办理等条件的基础上,以“交地即交证”“交房即交证”“拿地即开工”改革为契机,通过主动对接企业,梳理办证路径,工程建设项目一站式集成审批的人员主动提前介入指导等创新工作举措和服务模式,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对项目报建进行联审联批联验,确保企业可“双同步、零时差”,实现“交地即交证”“交房即交证”“拿地即开工”上半年实行“交地即交证”20宗,“交房即交证”楼盘4个,颁发不动产权证书400余本。
(四)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善工作情况
1.重大行政决策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规定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对专业性较强的重大决策,如各类自然资源专项规划的修改调整等,均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均公开征求意见;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或者公众对决策方案有重大分歧的,举行听证会听取群众意见;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涉及生态环境、经济的,进行了风险评估。所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均经过合法性审查并经领导集体讨论决定。二是严格落实国务院、省政府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我局在出台规范性文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和信访答复前,基本实现了法制审核全覆盖。逐步配强法制审核专职工作人员,并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外聘律师为机关提供常年服务,共同参与我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
2.法律顾问事先、事中参与法治政府建设全方位事务工作与发挥作用情况。
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我局签订《法律顾问合同》,常年聘用2名律师为局法律顾问。其主要职责是:1、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努力排除外界对甲方的不法干扰。2、在甲方法定代表人的授权范围内,代表甲方处理有关对内对外法律事务;参与诉讼和非诉讼活动;起草有关法律文书;参与经济合同的谈判和签订等。3、为甲方解答法律咨询,协助甲方做好普法宣传教育。
局党政主要负责人作出重大决策前,听取合法性审查机构的意见,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和有关专家的意见。法律顾问事先、事中参与法治政府建设全方位事务工作,法律顾问的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3.积极化解行政争议、社会矛盾纠纷情况。
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热情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和受理网上信访,依法及时调查反馈信访诉求。2024年我局共收到行政应诉案5件,行政复议案件2件;代县政府应诉行政诉讼案1件,答复行政复议案件1件。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件159件。行政诉讼案件中,2件正在审理中。290件信访件中,省自然资源厅转办6件;县信访局转办28件,已办结25件,未办结3件;群众来访18件,已办结17件,未办结1件;舆情1件;问政江西平台转办16件;问政赣州转办25件;12345赣州政府服务平台197件。目前办结率99%。
接到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通知书后,都能及时分析研究案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复议答复意见书和行政诉讼答辩状。在行政诉讼案中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确保了每次开庭都有单位负责人出庭代表单位应诉。
二、存在问题
1.法律法规宣传方面广泛性和深入性还不够;
2.行政执法的培训工作还有待加强;
3.高效便民服务水平需进一步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2.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3.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4.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工作“三项制度”,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运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