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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群众咨询“低保办理问题”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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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描述:

兴国县樟木乡牛岭村张先生来电:反映他没有父母妻子孩子,一个人生活,现在他因患有阑尾炎、胃溃疡,常年治病也没有工作,希望申请加入低保,请相关部门核实帮他加入低保。

处理结果:

收到张先生反映申请加入低保问题后,我乡工作人员立即开展调查,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今年您45岁正处于强劳力阶段,不属于低收入家庭、支出型贫困家庭,也不是相关部门认定的患重大疾病人员,所以您不符合低保纳入条件。您去年12月份申请低保时没有提供相关部门认定的大病、大灾的依据,所以当时工作人员未给您办理低保,考虑到您因病住院多次影响正常生活工作人员为您办理了临时救助1770元。今后如因病治疗产生大额医疗费用,请收集好相关佐证资料,再做低保申请时提供给相关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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