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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兴国县进一步建设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县直(驻县)各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兴国县进一步建设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4年6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兴国县进一步建设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
共同体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和赣州重要讲话精神、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三明医改经验,进一步完善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升服务能力,推动形成有序的就医诊疗新格局。根据国家、省、市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全面推进我县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健全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增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同质化、一体化水平,推动构建高效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
(二)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县级强、乡级活、村级稳、上下联、信息通”目标,通过系统重塑医疗卫生体系和整合优化医疗卫生资源,推进以城带乡、以乡带村和县乡一体、乡村一体,加快推进我县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大力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让群众就近就便享有更加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健康服务,为健康兴国建设和乡村振兴提供有力保障。
(三)工作原则
1.坚持以政府为主导,整合优化资源。加强顶层设计,协调整合、优化配置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资源,推动人、财、物的统一和集中管理,促进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和医疗卫生人才下沉到基层,带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质量和水平全面提升。
2.坚持以健康为中心,促进医防融合。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将基本医疗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有效融合,加强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健康管理,形成医防同向激励机制,实现居民全方位健康管理。
3.坚持“三医”联动,改革创新机制。坚持提升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统筹加强医保、医疗、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深化“放管服”改革,健全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和保障可持续性的运行机制,创新医疗卫生健康监管方式,落实健康总院经营管理自主权,激发运行活力和发展动力。
二、运行模式
(一)坚持县医管会集中统一领导。兴国县医共体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县医管会)代表政府履行政府办医责任,负责统筹组织县域医共体建设,制定建设方案,明确建设目标和具体任务,并协调推进人事、薪酬、医保支付、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等各项改革措施。县医管会下设办公室于县卫健委,负责县域医共体建设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卫健委主任兼任。
(二)政府主导优化健康总院。坚持政府主导,县政府是县卫生健康总院建设的责任主体,根据我县医疗卫生资源结构和布局、服务人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和服务能力等情况,整合全县医疗卫生资源。组建“一院四区两中心”(1+4+2)运行模式,即一个县卫生健康总院,下设四个院区和两个中心。县人民医院增挂“兴国县卫生健康总院”和“兴国县卫生健康总院人民医院院区”牌子,县中医院增挂“兴国县卫生健康总院中医院院区”牌子,县妇幼保健院增挂“兴国县卫生健康总院妇幼保健院院区”牌子,县第二医院增挂“兴国县卫生健康总院第二医院院区”牌子,25家乡(镇)卫生院增挂总院分院牌子。将25家乡(镇)分院分别有机融合于县人民医院院区、县中医院院区、县妇幼保健院院区、县第二医院院区,推动形成平等竞争、相互促进的新格局。组建“兴国县卫生健康总院医防融合中心”(由县疾控中心、县医药总公司、县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县精神病医院、县皮防所、县结防所组成),增设“兴国县卫生健康总院院前急救中心”。
(三)实行健康总院内部统一管理。加强县卫生健康总院党的建设工作,成立县卫生健康总院党委,充分发挥党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由县政府分管领导兼任总院党委书记,县卫健委主任为总院党委第一副书记,总院院长为总院党委副书记,驻县卫健委纪检监察组组长兼任总院纪委书记,县卫健委分管负责同志、县中医院院区、县妇保院院区党组织书记、县疾控中心党支部书记、1名乡镇分院党支部书记(院长)为总院党委委员。设立中共兴国县卫生健康总院纪律检查委员会,设纪委委员5名,其中纪委书记1名(由驻县卫健委纪检监察组组长兼任)、纪委委员4名。总院院长由县人民医院院区院长兼任,县中医院院区、县妇保院院区、县第二医院院区院长任总院副院长,院前急救中心主任、医管会总会计师、县人民医院院区、县中医院院区、县妇保院院区分管医改的副职、县医药总公司负责人以及1名乡镇分院党支部书记(院长)为总院院务会成员。健全完善总会计师制度,卫生健康总院设总会计师1名(由医管会总会计师兼任),会计师5名(县人民医院院区、县中医院院区、县妇保院院区现有总会计师,县第二医院院区财务总监和1名负责乡镇分院财务的会计师)。卫生健康总院坚持党组织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由总院院长负总责,建立由总院各成员单位共同参与的议事决策机制。落实卫生健康总院在日常运行、人员管理、内设科室和岗位设置、绩效考核、收入分配、职称评聘等方面的自主权,实行行政、人员、财务、医保、质量、药械、信息、资源八个方面的统一管理。
(四)强化总院综合监督管理。县医管办履行监督考核管理职责,负责综合监督管理卫生健康总院日常工作,建立总院重大事项向医管会申请审定或报备制度。按照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评判标准和监测指标体系的要求,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式,建立健全以公益性、医保管理服务和医疗技术指标为导向的绩效考核评价制度,考核结果作为总院下一年度财政投入、医保支付资金额度、薪酬总量、班子成员任免和奖惩主要依据。
三、建设内容
(一)统一行政管理:卫生健康总院对各成员单位实行一体化管理。总院内各成员单位法人资格、机构性质、职工身份、投入保障保持不变,功能定位与职责任务不变。整合县级公立医院行政职能科室,由总院统筹设置综合办公室(信息数据)、纪检办公室、质量管理部(医务、科教、护理、院感质控)、人力资源部、资产财务部、基层卫生部、药械部、医保部等部门,以下简称(两办六部),两办六部的人员由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由总院进行日常管理考核,抽调人员待遇由原单位发放,其职称聘用、干部推荐、评先评优、年度考核等名额单列,不占抽调单位指标数。〔责任单位:县医管办、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保院、县第二医院〕
(二)统一人员管理:卫生健康总院内部人员由总院统一调配、招聘、培训和管理。总院各乡镇分院负责人由总院党委提名,经县卫健委考察合格后按照人事干部管理要求任命(保留原机构编制及代码)。总院院长和成员单位负责人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管理职责。以总院名义统一对外招聘人员,缓解总院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人难问题。以总院名义统一调配新招聘人员,根据地域特点可将县域划分为一类、二类、三类、城区等区域,并分别确定各区域服务年限。新招聘人员第一次分配应根据岗位需要、成绩优先、抽签三大原则自主选岗。〔责任单位:县医管办、县人社局、县委编办〕
(三)统一财务管理:卫生健康总院实行财务统一管理,集中核算,成员单位单独设账。财政投入资金及时拨付卫生健康总院,按规定资金用途安排使用。加强总院内部财务运营管理,严格内审管理,合理控制成本。加强对规范使用医保基金的内部监管,建立激励约束机制,配合医保部门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继续完善总院总会计师制度,规范做好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等工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按县域医共体服务常住人口总额预算,由总院统筹管理和使用,年初预拨部分工作经费,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发放。统一国有固定资产管理,明确县域医共体内资产的调剂、调拨和共享共用机制。〔责任单位:县医管办、县财政局〕
(四)统一医保管理:将卫生健康总院纳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不再与总院内各成员单位分别签订协议。对达到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标准的,在坚持区域总额预算、DRG/DIP支付方式改革政策框架内推进医保基金总额“打包”付费。落实总院对各成员单位规范合理使用医保基金的内部监督管理责任,合理、规范使用医保基金,强化激励约束机制。〔责任单位:县医管办、县卫生健康总院、市医保局兴国分局〕
(五)统一质量管理:卫生健康总院内部规章制度、技术规范、人员培训、质量控制、绩效考核、环境卫生、医疗废物等管理执行统一标准,对医疗、公共卫生、检查检验、护理、院感管理等业务实行统一管理。强化总院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完善查房、病案管理、处方点评、机构间转诊等工作流程和标准,加强检查检验、疾病诊断质量监测评价,统筹使用总院内部床位、号源、设备,逐步实现总院内医疗质量同质化。〔责任单位:县医管办、县卫生健康总院〕
(六)统一药械管理:卫生健康总院设立唯一药械采购账户,根据县域医共体内药品配备使用管理试点要求,执行“七统一”(统一用药目录、统一药学服务、统一基本药物管理、统一药品采购、统一药品使用监测、统一药品储备、统一慢病用药)支持以总院为单位在药品采购平台自行议价。规范成员单位服务行为和流程,畅通成员单位与总院上下用药衔接。在总院内推进高血压、Ⅱ型糖尿病等慢病用药下沉,提高患者在基层医疗机构就诊医保待遇。在获得国家或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后,院内制剂可在总院内调剂使用。从药品供应、存储、使用、监管等全链条加强总院药事管理,鼓励探索建立总药师制度。〔责任单位:县医管办、赣州市医保局兴国分局、县财政局、县医药总公司、县市场监管局〕
(七)统一信息管理:推进卫生健康总院各成员单位信息系统融合,实现对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财务管理、人事管理和绩效管理等一体化的技术支撑。统一运营维护信息系统,逐步实现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和信息共享。推动基层人工智能辅助智慧医疗系统在总院内的应用,借助人工智能辅助诊疗、公卫智能随访、AI影像处理、远程医疗等系统模块,实现全县居民、医疗机构、管理部门业务协同应用、信息互通共享、标准统一规范,构建集医保、医疗、医药为一体的综合服务与监管系统。〔责任单位:县医管办、市医保局兴国分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行政审批局(政数中心)〕
(八)统一资源共享:建立健全卫生健康总院处方审核、药事管理、缺药登记,药品评估、应急储备和药品配送等制度。逐步完成医学影像、心电诊断、医学检验、病理诊断、消毒供应等共享中心和慢病管理中心建设,可按实际需要整合设置,为所属医疗卫生单位统一提供服务。建立医疗卫生设备共用、共享、共管机制。〔责任单位:县医管办〕
四、主要任务
(一)加快县级医院能力建设。县级医院要积极主动对接高水平三甲公立医院,通过专科共建、临床带教、业务指导、远程诊疗、教学查房、科研和项目协作等方式,提高县级医院医疗质量和技术水平,提升医疗服务能力。骨干医务人员要下沉带学科、带团队、带技术,卫生健康总院内骨干医务人员定期到高水平公立医院研修培训。深入推进健康兴国建设,持续开展医疗条件和服务能力“双提升”行动,扎实推进“千县工程”建设,全面支持县人民医院三级甲等医院创评,支持县第二医院申报并创评三级医院。全力推动全国基层中医药示范县和江西省中医药综合改革先行区建设。全面加强县妇保院妇科、产科、儿科大专科建设。
(二)加强县级专科能力建设。健全完善县级急诊急救中心(卒中中心、创伤急救中心、胸痛中心、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临床服务中心(肿瘤防治、慢病管理、微创介入、麻醉疼痛诊疗、重症监护)、资源共享中心(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心电诊断、病理、消毒供应)3个五大中心建设等;积极引导县级医院充分发挥优势,建设特色专科。县人民医院重点打造神经外科、骨科、呼吸内科、儿科、胃肠外科、泌尿外科、心血管内科、肿瘤血液科、急诊科、消化内科。县中医院重点加强骨伤科、脑病科、老年医学科,加快康复中心、治未病中心、适宜技术推广中心等建设,促进中医药服务能力提质扩容;县妇保院做精妇产科、儿科,做细孕产妇管理,做实儿童保健工作;县第二医院着力打造消化疾病诊疗中心、心血管内科及介入治疗中心、残障儿童康复中心。县第二医院继续做好骨科、康复医学科县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到2025年底,嘉和医院全面运行,做强精神专科。推动县级专科形成特色鲜明、专业互补、差异发展、有序竞争的良好格局。
(三)加强中医药服务。加快推进中医药综合改革先行区建设,全面提升健康总院成员单位的中医医疗服务能力,将中医药服务全面融入到健康总院的整体医疗服务体系,构建中医药服务综合平台,整合健康总院内部中医药资源,挖掘和拓展中医药服务潜力,提高中医药医疗服务能力。实现与现代健康理念相融相通,充分发挥中医药在重大疾病治疗、病后康复、治未病中的独特作用。强化县中医院院区的中医药服务龙头作用,推进“一室三中心”(介入导管室、卒中中心、胸痛中心、创伤中心)建设,提升急诊科、骨伤科、针灸科、眼科、中风病等“江西省重点专科(病)”和肛肠科、脑病科、肾病科等“江西省基层特色专科”中医药服务内涵,力争将骨伤科建设成为国家级重点专科,创建县级中医医院“两专科一中心”(肿瘤科、糖尿病科和适宜技术培训中心)。加快建成中医医疗、预防保健、特色康复、人才培养、适宜技术推广和中医药文化宣传基地。发挥中医科、中医馆、中医阁作用,集中开展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养生康复等一体化中医药服务。
(四)加强乡村两级能力建设。县级医疗卫生机构通过人才、技术、资源等下沉,逐级帮扶带动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实现健康总院服务能力的整体提升。建立健全“上派下挂”制度,各院区分别向各乡镇分院派驻经验丰富的骨干医生挂职1年(与专业技术职称晋级挂钩),各乡镇分院选派医务人员上派相应院区进行进修学习,每批次轮换周期不少于3个月,着力加强乡镇卫生院以及辖区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质量管理(规章制度、病历文书书写、技术规范、安全管理等)和应急急救、院前急救各方面的学习、演练、培训。健康总院要统筹加强成员单位软硬件能力建设,服务人口较多、规模较大的乡镇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要达到国家推荐标准;其他机构按照满足当地常见病、多发病诊治需要,以急诊急救、全科医疗、儿科、康复、护理和中医药、公共卫生服务等为重点,服务能力逐步达到国家基本标准。
(五)落实分级诊疗制度。落实基层常见病、多发病防治指南,明确健康总院内县、乡两级疾病诊疗目录,完善健康总院内部、健康总院之间和县域向外转诊管理规范,建立双向转诊通道和转诊平台,形成以人为本的闭环服务链。以高血压、糖尿病防治为切入点,建立慢性病县、乡、村三级管理模式,在区域内实现筛查、确诊、转诊、随访的连续服务。
(六)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充分利用健康总院内人员和技术资源共享优势,将健康总院县级医院专科医生作为技术支撑力量纳入家庭医生服务团队,扩大做实一般人群和重点人群签约服务,稳步提升覆盖率。建立健全家庭医生对居民首诊制度,跟踪转诊患者治疗过程,做好接续服务。落实家庭医生团队的激励机制,开展履约考核,调动家庭医生团队积极性。健康总院要为家庭医生签约居民开通上下转诊绿色通道,对家庭医生上转的患者优先预约、优先接诊,提高签约居民获得感;对下转的患者交由家庭医生团队提供连续综合服务。
(七)创新医防融合服务。建立健全医防融合中心对县域医疗机构开展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下派人员到乡镇服务,以及加强医防协同和资源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探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参与县域医共体管理和服务,可通过派驻疾控监督员等方式参与县域医共体公共卫生工作的监督管理。完善县域医共体公共卫生责任清单,围绕慢病患者、老年人、儿童、孕产妇、重大传染病患者等重点人群,开展疾病预防、筛查、诊治、护理、康复等一体化服务。强化临床医生医防融合服务意识,把预防融入临床诊治全过程。以高血压、Ⅱ型糖尿病为切入点,探索慢病全流程系统化管理。统筹医保基金和公共卫生服务资金使用,实现公共卫生服务和医疗服务的有效衔接,推动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
(八)提升重大疫情应对和医疗应急能力。健全健康总院传染病监测预警机制,严格落实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和发热门诊、哨点医院等监测任务,疾控中心做好疫情核实等工作。健全分级分层分流的重大疫情救治机制,加强县域医疗急救体系建设,强化四院区、两中心对基层的指导,提升基层重症、危重症识别和急救能力,畅通绿色转诊通道。加强重大疫情医疗资源和物资储备,加强基层医疗应急小分队建设,完善传染病和突发事件医疗应急处置预案,提升县域内重大疫情应急和突发公共事件处置能力。
(九)落实财政投入。保障健康总院的公益性,根据健康总院建设发展需要,依据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补助政策,保障其基本建设、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信息化建设、人才培养、公共卫生服务和政策性亏损补贴等投入,以及落实中医药和公共卫生服务机构投入倾斜政策。加大总院人员经费投入保障,逐年提升人员经费,县财政落实总院运行管理经费和卫生健康总院院长年薪。
(十)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健康总院内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编制分别核定,由健康总院统筹使用。根据岗位设置相关文件精神,核定医疗卫生机构的专业技术岗位比例。完善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逐步推进实施乡村医生“乡聘村用”。
(十一)深化薪酬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一类财政供给,公益二类绩效管理”要求,按照“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要求,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逐步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有利于人才下沉和县域医共体持续发展的薪酬制度。医务人员收入由健康总院按我县最新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实施,健康总院负责制定平均绩效工资方案,四院区、两中心及各分院负责制定奖励性绩效工资方案,以岗位为基础,以绩效为核心,建立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内部分配机制,并与药品、耗材和检查检验收入脱钩,激发医务人员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和质量的内生动力。
(十二)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落实上级促进健康总院内双向转诊的医保支付政策,鼓励健康总院内上级医院门诊下沉基层医疗机构,对健康总院内实现基层首诊、双向转诊的住院患者不再重复计算和收取住院起付费用(下一级医院转向上一级医院住院治疗的,仅交纳两级医院起付标准差额部分,即合并计算住院起付线。上一级医院转向下一级医院继续康复住院治疗的,不再交纳下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费用,即免住院起付线)。根据“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实行县级统筹医保基金总额预算管理前提下,在DIP政策框架范围内,严格执行上级规定的健康总院“打包”支付的基本条件及“打包”范围,即在已组建符合国家紧密型医共体建设评判标准的健康总院且进入实质运行的县域,按规定探索推进紧密型医共体“打包”付费,实行“总额包干、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办法。
(十三)加强绩效考核。建立完善监测评价制度,重点监测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下沉、医保基金使用、公共卫生任务落实、医德医风和患者满意度等方面的情况,加大区域住院率和就诊率、基层诊疗量占比、双向转诊数量和比例、慢性病患者健康改善以及医保基金区域内支出率、医保基金区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落实情况等指标的权重。评估结果与医保支付、医院等级评审、评优评先、绩效工资总量核定等挂钩。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把健康总院建设作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建设健康兴国的重要抓手和重要内容,加强部门协调联动,统筹推进健康总院建设,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强政策保障。编办、发改、财政、人社、卫健、医保、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满足卫生健康总院建设需求。县卫健委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加强对健康总院建设的指导和督促,协调解决建设中出现的问题,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编办、财政、人社、医保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完善政策措施,形成改革合力。
(三)加强监督指导。建立“月调度、季通报、年考核”工作机制,加强督促指导,定期调度、通报工作情况。要加强宣传引导,进一步扩大医改影响力,广泛开展健康教育知识和疾病防控知识宣传工作,提高广大群众科学防病能力,引导群众逐步改变就医观念和习惯,就近优先选择基层医疗机构就诊。要全面落实健康总院牵头责任,以公益性为导向,以增强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打造县级医院龙头、提升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有效管控医保基金等为核心内容,强化指导、督导和检查,抓好工作落实。
附件:1.兴国县医共体管理委员会成员名单
2.兴国县医共体管理委员会相关部门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