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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国县2024年重点企业招工用工实施方案》的政策补贴具体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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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给予企业招工补贴。重点企业当年自主招收新员工,签订了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且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给予企业500元/人的招工补贴。

2.给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招工补贴。社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重点企业签订人力资源合作协议,并为重点企业提供20名以上务工人员,且在同一企业稳定就业满3个月以上的,由县财政给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500元/人的招工补贴。

3.给予企业岗前培训补贴。经开区规上企业及重点企业新招人员与企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参加企业岗前培训的,给予企业500元/人培训补贴。所需资金从技能提升培训专项资金中列支。

4.给予培训机构订单培训补贴。推行“企业下订单、机构出菜单、政府来买单”的“三单”模式,支持职业院校、定点培训机构与经开区企业合作开展期限不少于一个月的订单技能培训,并按规定给予培训机构1000-3000元/人的职业培训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5.给予高校毕业生就业生活补贴。毕业离校5年内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且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按博士、硕士、本科、专科学历分别给予每人每年不高于20000元、10000元、5000元、3000元的就业生活补贴,毕业生就业满半年后由就职企业申请,所需资金由县财政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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