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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国县联合执法查处烟花爆竹无证经营店 及时消除公共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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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日,兴国县应急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后,迅速联合县公安局组成联合执法组,对潋江镇平阳街五福路一涉嫌无证经营烟花爆竹的店铺开展突击检查,成功查处一起烟花爆竹无证经营案件。

执法人员现场核查发现,该店铺在未依法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对外销售烟花爆竹活动。经清点,执法人员在店内查获闪光蕾8个、西炮36盒、爆竹585封。当事人的行为已违反《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涉嫌无证经营烟花爆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执法人员当场责令该店当事人立即停止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并依法对查获的全部涉案烟花爆竹予以扣押。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将依法进行处理。

    兴国县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联合公安等部门,加大烟花爆竹市场巡查和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无证经营、非法储存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消除公共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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