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城岗交警中队不受理摩托车年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在建议中提到“我县交管大队城岗中队取消了受理摩托车年审业务办理,给居民百姓带来了麻烦”,经查,2022年8月,为进一步加强公安交警规范化建设,净化场所环境,防止“机构指定、选择单一、垄断经营、搭车收费、违规参与”等问题,根据市交警支队工作安排,我大队开展了交警场所内社会机构清退工作,对符合整改清退情形医疗机构、摩托车检测站、保险公司、照相馆进行了清退。我大队城岗中队两轮车上线检测设备已在2022年8月底通知相关检测公司收回,现无法办理两轮车上线检测业务。目前,我大队城岗中队在受理机动车年审业务中,只对不需要求上线检测期限两轮车或已办理上线检测合格两轮车受理年审业务。
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兴国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3年6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