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桃香、明南、邓秋华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体育馆、潋江府十字路口处开通红绿灯”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查,你们所提到的对九里蓝湾及潋江府路口红绿灯进行开通的建议,经查,体育馆周边的健康路与复兴路交叉路口、健康路与胜利路交叉路口、健康路与育才路交叉路口、滨江东路与育才路交叉路口、滨江东路与胜利路交叉路口、滨江东路与复兴路交叉路口这六个路口的交通信号灯在2016年就已建成(该项目由城投公司承建),但因其全部仅有杆件,无控制系统,无法启用红绿灯及接入当前的管控平台,导致这些交通信号灯迟迟未能联网、开通,无法投入使用。近年来,我大队已多次向政府相关部门汇报该情况,建议由项目承建单位对这些交通信号灯进行完善,尽早接入我大队管控平台,投入使用。同时针对今年五幼投入使用后,春季开学后高峰时期和上下学期间人流车流剧增,十字路口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情况,2023年4月,我大队在潋江府路口设置了1台移动红绿灯,并安排警力在上下学高峰期加强了对该路口的管控力度,进一步保障了该路口通行秩序及通行安全。
下一步,我大队将继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做好对该路段几处红绿灯的平台接入,尽快亮灯开启运行。同时,进一步加强对该路段道路通行秩序管控,强化道路隐患排查整治,努力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兴国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