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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国县茶园乡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草案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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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国县茶园乡人民政府

2024年部门(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二、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部分2024年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部分2024年部门(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的贯彻执行,保证监督职能、教育和管理职能,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职能;

(二)负责抓好本乡党建、精神文明、宣传工作,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组织指导好各行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三)监督本乡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秉公办事,领导和组织实施本乡的“两个文明”建设。

(四)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营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管理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其他事项。

二、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2024部门共有单位1个,包括茶园乡机关。各单位均在茶园乡人民政府机关单位进行财务核算,未独立核算。

2024本部门机关单位内设岗位6个,分别为:党政办、纪委、党建办、人武部、财政经济和乡村振兴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综合执法大队、圩镇组

2024年本部门编制人数小计48,其中:行政编制人数22,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0,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26,自收自支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小计54,其中:在职人数小计44(行政在职人数20,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数0,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24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10

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本部门(单位)收入预算总额1401.2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9.7万元,0.7%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考入公务员及事业编人员。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01.2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7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0万元,较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万元;其他收入8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本部门(单位)支出预算总额1401.2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9.7万元,0.7%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考入公务员及事业编人员。

具体为: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0.0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9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8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2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2.74,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8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2.62,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39万元;其他支出800,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1、基本支出601.22万较上年预算安排增9.7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23.9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2.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38万元,资本性支出10万元。2、项目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减)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其他相关支出0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工资福利支出423.9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12.9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2.8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5.1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3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3.12万元;资本性支出1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5万元;其他相关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减)0   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本部门(单位)财政拨款(补助)支出预算601.22万元本年支出预算额的42.9%,较上年预算安排增9.7万元,1.64%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考入公务员及事业编人员。

具体为: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0.0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9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8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2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2.74,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8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2.62,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39万元;其他支出800,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1、基本支出601.22万较上年预算安排增9.7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23.9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2.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38万元,资本性支出10万元。2、项目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减)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其他相关支出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4本部门(单位)政府性基金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4本部门(单位)机关运行费预算450.0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2.94万元,增长0.66%,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考入公务员及事业编人员。

)政府采购情况

2024本部门(单位)政府采购总额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共有车辆3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

2024年本部门(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

(九)整体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支出预算金额1041.22万元。根据以前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优化2024年预算安排或优化2023年茶园乡其他资金项目、进一步改进管理、完善政策。

2024年本部门(单位)预算安排项目1个,项目预算金额合计800万元。

(十)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本部门(单位)预算未安排年度重点项目仅安排单位其他收入项目1个,项目预算金额合计800 万元,其中:

项目一:2023年茶园乡其他资金

1.项目概述:完成茶园乡其他资金800万元的收支和管理

2.立项依据:上级相关文件

3.实施主体:兴国县茶园乡人民政府

4.实施方案: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完成本年度其他资金库的收支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项目库申报金额800万元;预算批复金额800万元

7.年度绩效目标:根据乡镇上年结余资金及结合当年上级各部门下达我乡资金,保障乡镇正常运转的同时合理高效匹配资金使用率,使我乡镇在硬件和软件方面达到一个新的高度,在干群关系中提升一个阶段,为进一步打造美丽茶园发力。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部门“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49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接待费40万元,比上年减20万元,主要原因是:按要求公务接待费要逐年下降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比上年增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增一辆森林消防车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无需购置公务用车

部分 2024年部门(单位)预算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4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3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对部门或单位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行解释。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四)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五)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六)死亡抚恤:反映单位遗属人员生活补助。

相关专业名词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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