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镇人民政府
2024年部门(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二、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门(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2024年本部门共有单位 1 个,包括:即人民政府机关单位。各单位于人民政府机关单位进行财务核算,均未独立核算。
2024年本部门机关单位内设处室3个,分别为:办公室、综合便民服务中心、综合执法大队。
2024年本部门编制人数小计51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23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28人,自收自支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小计48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48人(行政在职人数2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数0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28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15人。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本部门(单位)收入预算总额8676.3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1987.1万元,增加29.71%。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睦埠村刘启耀故里红色旅游示范项目的预算安排,按要求压减商品和服务支出。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76.32万元,较 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2.9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 0万元,较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事业收入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其他收入 800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2000 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本部门(单位)支出预算总额8676.3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987.1万元,增中29.71%。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睦埠村刘启耀故里红色旅游示范项目的预算安排,按要求压减商品和服务支出。具体为: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8.1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3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7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7.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0.6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8.88万元,较上年增加3.38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5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500万元;其他支出35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00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1.基本支出676.3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2.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96.7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9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3.58万元,资本性支出40万元;2.项目支出8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2000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500万元,资本性支出4500万元。
按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工资福利支出496.7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2.4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633.5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499.7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9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18万元;资本性支出454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500万元;其他相关支出0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00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本部门财政拨款(补助)支出预算676.32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额的7.78%,,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2.9万元,减1.87%。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减少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按要求压减商品和服务支出。具体为: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8.1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3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7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7.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0.6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8.88万元,较上年增加3.38万元。
按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工资福利支出496.7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2.4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3.5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2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9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18万元;资本性支出4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4年本部门(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4年本部门(单位)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4年本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 173.58 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 0.24 万元,减少 0.14 %,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减少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按要求压减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本部门(单位)政府采购总额 4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4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共有车辆 4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2 辆、执法执勤用车 2 辆。
2024年本部门(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1 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无 。
(九)整体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支出预算金额 8676.32 万元。根据以前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优化2024年预算安排, 并进一步改进管理、完善政策。
2024年本部门(单位)预算安排项目 2 个,项目预算金额合计 8000 万元。
(十)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本部门(单位)预算未安排年度重点项目,仅安排单位其他收入项目 2 个,项目预算金额合计 8000万元,其中:
项目一:兴国县龙口镇启耀故里红色旅游示范乡村项目
1.项目概述:完成龙口镇其他资金4500万元的收支和管理
2.立项依据:上级相关文件
3.实施主体:兴国县龙口镇人民政府
4.实施方案:乡村振兴项目及睦埠红色旅游点开发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项目库申报金额 4500 万元;预算批复金额 4500 万元
7.年度绩效目标:完成龙口镇其他资金4500万元的收支和管理
项目二:龙口镇2024年其他资金项目
1.项目概述:完成龙口镇其他资金3500万元的收支和管理
2.立项依据:上级相关文件
3.实施主体:兴国县龙口镇人民政府
4.实施方案:龙口镇基础设施建设及乡村振兴项目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项目库申报金额 3500 万元;预算批复金额 3500 万元
7.年度绩效目标:完成龙口镇其他资金3500万元的收支和管理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 72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比上年增(减) 0 万元,主要原因是: 无安排。
公务接待费 39 万元,比上年增加 29.5 万元,主要原因是:睦埠刘启耀故里红色基地建成接待省市人员倍增,现有公务接待预算不能满足正常的接待需求。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3 万元,比上年增加 7.3 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车龄较长超10年以上了,24年需进行大修发动机,全面整修,不然不能满足保证日常的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购置费 20 万元,比上年增 20 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预算购置一辆公务用车。
第三部分2024年部门(单位)预算表











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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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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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 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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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名称 |
兴国县龙口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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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预算情况(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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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预算合计 |
8,676.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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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676.32 |
其他经费 |
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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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预算合计 |
8,676.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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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基本支出 |
676.32 |
项目支出 |
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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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度总体目标 |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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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绩效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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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目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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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成本指标 |
社会管理成本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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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人均增收 |
≥1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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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效益指标 |
群众认可度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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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态效益指标 |
环境评比优秀率 |
≥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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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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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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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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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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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兴国县龙口镇启耀故里红色旅游示范乡村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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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及代码 |
916-兴国县龙口镇 |
实施单位 |
兴国县龙口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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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4,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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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财政拨款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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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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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结转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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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绩效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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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国县龙口镇启耀故里红色旅游示范乡村项目,发展乡村旅游,增加农民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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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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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成本控制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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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项目个数 |
≥6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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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指标 |
质量保证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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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项目进度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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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高收入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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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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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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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龙口镇人民政府2024年其它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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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及代码 |
916-兴国县龙口镇 |
实施单位 |
兴国县龙口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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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3,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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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财政拨款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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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资金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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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年结转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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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绩效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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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2023年各项事业正常运转,保持社会稳定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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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 |
≤3000000元 |
|
|
社会成本指标 |
社会成本 |
≤3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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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态环境成本指标 |
生态环境成本 |
≤3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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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人均增收 |
≥1000元 |
|
|
质量指标 |
项目达标率 |
≤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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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效指标 |
时效性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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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人平增收 |
≥1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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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效益指标 |
社会满意度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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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态效益指标 |
全镇人均增收 |
≥1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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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群众满意度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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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4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3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对部门或单位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行解释。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四)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五)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六)死亡抚恤:反映单位遗属人员生活补助。
三、相关专业名词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