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背镇2021年度单位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江背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一)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的决定,领导本镇工作,对本镇重大工作、重点问题进行决策,认真抓好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群众组织充分行使职权,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监督本镇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秉公办事,领导和组织实施本镇的“两个文明”建设。
(三)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与命令,发布决定。
(四)管理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优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乡村建设等行政事务工作。
(五)建立健全农业科技体系,为农民和经济组织服务,调整产业结构,发展特色产业。
(六)加快全乡公益事业的发展,组织救灾抢险重大工作。
(七)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设立2个内设机构,分别是综合执法大队、便民服务中心。
本单位2021年年末实有人数36人,其中在职人员36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20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2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收入总计 5511.04 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 2043.25 万元,较2020年减少2.14 万元,下降0.1 %;本年收入合计 3467.79 万元,较2020年减少 1110.97 万元,下降 24 %,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项目及专项项目拨入款项减少。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 3467.79 万元,占 100 %;事业收入 0 万元,占 0 %;经营收入 0 万元,占0 %;其他收入 0 万元,占0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支出总计 5511.04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 5511.04 万元,较2020年增加570.14 万元,增长12%,主要原因是:项目专项资金结转结余;年末结转和结余 0 万元,较2020年减少2043.25 万元,下降 100 %,主要原因是:项目专项资金结转结余。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 1845.86 万元,占 33 %;项目支出 3665.18 万元,占 67 %;经营支出 0 万元,占 0 %;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 0万元,占 0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4230.76 万元,决算数为 4230.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1138.79 万元,决算数为 1138.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63.49 万元,决算数为 63.49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三)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135.78 万元,决算数为 135.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四)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2654.92 万元,决算数为 2654.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335.24 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 481.96 万元,较2020年减少69.89万元,下降13 %,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调整。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483.83 万元,较2020年增加322.69 万元,增长200 %,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变化。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369.46 万元,较2020年增加307.94 万元,增长988 %,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调整。
(四)资本性支出 0 万元,较2020年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资本性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46 万元,决算数为 45.54万元,完成预算的 99 %,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22.74 万元,增长99%,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 万元,决算数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 0 %,主要原因是:没有出国(境)人员。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出国(境)人员。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0 个,累计 0 人次,主要为:无出国(境)人员。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33 万元,决算数为 32.54 万元,完成预算的 99%,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17.04 万元,增长118 %,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商务接待增多。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节缩开支。全年国内公务接待 420 批,累计接待 2503 人次,其中外事接待 0 批,累计接待 0 人次,主要为:国内招商引资业务接待,无外事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13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 0万元,决算数为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 0 %,主要原因是没有购置车辆,全年购置公务用车 0 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没有购置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13 万元,决算数为1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 5.7 万元,增长7.8 %,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末公务用车保有 2 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483.83 万元(与单位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年初预算数(或者上年决算数)增加322.69 万元,增长200 %,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增加,资产运行维护支出增加。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 0 %,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 0 %,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单位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单位纳入2021年单位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的其他用车主要是消防用车。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所有二级项目25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464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 349%。组织对“示范点提升项目”等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0万元。其中,对政府性基金预算等项目没有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建设基本达到年初设定绩效目标。
组织对“江背镇人民政府”1个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647.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对政府性基金预算等项目没有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单位建设基本达到年初设定绩效目标。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我部门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华坪示范点提升项目”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绩效自评总体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为9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50万元,执行数为2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项目质量目标完成较好;二是群众满意度较高。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绩效评价在目标设定上过于简单;二是绩效评价的内容上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绩效评价要确定科学完善的评价原则;二是绩效评价方法上要注意适当性、可操作性。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1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七)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九)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