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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国县梅窖镇人民政府2025年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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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窖镇人民政府

2025年部门(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二、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部分2025年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部分2025年部门(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一)负责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县人民政府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县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

(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依法制定行政措施和实施方案。

(三)研究制定、执行本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规划、政策,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

(四)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管理工作,负责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经济建设、农业生产和综合开发等工作,负责对辖区内村级财务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和农业经济统工作,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应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深化农村改革,负责谋划发展思路,营造发展环境,引导农民进行科学化、现代化农业生产,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增加农民收入,减轻农民负担,提高农民生活水平。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公益事业,增加公共产品,提供信息服务和社会救济、求助,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负责执法服务。

(五)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科技、教育、文化、体育事业发展工作,搞好农村的医疗卫生保健服务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及流动人口的管理,严格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加强对本级财政、税收和工商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负责工商、税收法规、政策的宣传贯彻和财经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积极培育市场、发展市场经济,保护经营者之间平等竞争;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族宗教、民政工作,做好救灾救济和社会保障等工作。

(六)负责办理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务。

二、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2025年本部门机关单位内设处室7个,分别为:综合便民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党政办公室、党建办公事、乡村振兴与财政经济办公室、产业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

2025年本部门编制人数小计54,其中:行政编制人数24,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0,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30,自收自支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小计54,其中:在职人数小计44(行政在职人数20,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数0,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24人);退休人数小计10人。

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5年本部门(单位)收入预算总额1917.9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721.21万元,减27.33%。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有所减少,二是预计今年项目资金量更小。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67.5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8.36万元;其他收入12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00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50.4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0.43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本部门(单位)支出预算总额1917.9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721.21万元,27.33%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有所减少,二是预计今年项目资金量更小。具体为: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3.5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7.7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2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6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2.93,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0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3.87,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51万元;其他支出1200,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00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1、基本支出569.5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69.6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44.5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9.8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2万元,资本性支出    5万元。2、项目支出9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1902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98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工资福利支出444.5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14.9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9.8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2050.8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6.12万元;资本性支出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1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5年本部门(单位)财政拨款(补助)支出预算667.55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额的34.8%较上年预算安排增28.36万元,4.4%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按要求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具体为: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3.5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47.7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1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6.5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2.93,较上年预算安排8.0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3.87,较上年预算安排2.51万元;农林水支出64,较上年预算安排64   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1、基本支出569.5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69.6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44.5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9.8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2万元,资本性支出5万元。2、项目支出9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98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4万元,其他相关支出64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5年本部门(单位)政府性基金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5年本部门(单位)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5年本部门(单位)机关运行费预算109.8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50.83万元,下降31.6%主要原因是:按要求压减商品和服务支出。

)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本部门(单位)政府采购总额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共有车辆3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

2025年本部门(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

(九)整体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支出预算金额1917.98万元。根据以前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优化2025年预算安排其他资金库项目支出, 并进一步改进管理、完善政策。

2025年本部门(单位)预算安排项目3个,项目预算金额合计1298万元。(不含上年结转结余项目)

(十)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项目一:梅窖镇2025年其他资金

1.项目概述完成梅窖镇其他资金1200万元的收支和管理

2.立项依据:上级相关文件

3.实施主体兴国县梅窖镇人民政府

4.实施方案: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完成本年度其它资金库的收支。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项目库申报金额1200万元;预算批复金额1200万元。

7.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梅窖镇其他资金1200万元的收支和管理。

项目二:乡镇司法、民政、信访、应急等专项工作经费

1.项目概述完成乡镇司法、民政、信访、应急等专项工作经费34万元的收支和管理

2.立项依据:上级相关文件

3.实施主体兴国县梅窖镇人民政府

4.实施方案: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完成本年度乡镇司法、民政、信访、应急等专项工作经费的收支。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项目库申报金额34万元;预算批复金额34万元。

7.年度绩效目标完成乡镇司法、民政、信访、应急等专项工作经费34万元的收支和管理。

项目三:村级支出_村级资金特定项目

1.项目概述完成村级支出_村级资金特定项目64万元的收支和管理

2.立项依据:上级相关文件

3.实施主体兴国县梅窖镇人民政府

4.实施方案: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完成本年度村级支出_村级资金特定项目的收支。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项目库申报金额64万元;预算批复金额64万元。

7.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村级支出_村级资金特定项目64万元的收支和管理。

二、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部门“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36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0万元,主要原因是:不安排相关资金

公务接待费25万元,比上年8.2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要求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万元,比上年0.35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要求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0万元,主要原因是:不安排相关资金

部分 2025年部门(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5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3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对部门或单位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行解释。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四)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五)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六)死亡抚恤:反映单位遗属人员生活补助。

相关专业名词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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