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自然灾害紧急救援能力,规范全乡救灾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江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江西省实施〈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办法》《兴国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拟定了《埠头乡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草案)》,并于2024年1月10日至2024年2月10日在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征集期间未收到任何反馈意见,特此说明。
埠头乡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0日
为提高自然灾害紧急救援能力,规范全乡救灾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江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江西省实施〈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办法》《兴国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拟定了《埠头乡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草案)》,并于2024年1月10日至2024年2月10日在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征集期间未收到任何反馈意见,特此说明。
埠头乡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