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二、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5年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5年部门(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兴国县供销社联合社是县政府的直属机构,主要职责是组织、协调、管理供销系统经营管理的重要商品,开展农村经济工作的社会化服务和经营活动,扶持发展商品生产,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维护全系统基层单位的合法权益。
二、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2025年本部门共有单位1个(兴国县供销合作社联合)。
2025年本部门机关单位内设处室5个,分别为:办公室、财务会计股、合作指导股、经济发展股、监事会办公室。
2025年本部门编制人数小计16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16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0人,自收自支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小计47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13人(行政在职人数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数10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3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34人。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5年本部门(单位)收入预算总额1956.0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520.2万元,增348.82%。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6.0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2.4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2.2万元;其他收入2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151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51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本部门(单位)支出预算总额1956.0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520.2万元,增加348.82%。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具体为: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商品服务业等支出165.1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2.9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3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1.9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1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0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2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6万元;农林水支出70万元,较上一年预算安排增加70万元;其他支出164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90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1、基本支出196.0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2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0.7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2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5.49万元,资本性支出4.5万元。2、项目支出176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51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其他相关支出1760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50.7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9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2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72.3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5.4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1.12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资本性支出4.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5万元;其他相关支出176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76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5年本部门(单位)财政拨款(补助)支出预算246.01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额的12.57%,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2.4万元,增加13.2%。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具体为: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商品服务业等支出165.1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5.1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3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1.9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1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0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2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6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0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1、基本支出196.0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32.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0.7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2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5.49万元,资本性支出4.5万元。2、项目支出5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减)0万元,其中:其他相关支出5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5年本部门(单位)政府性基金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5年本部门(单位)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5年本部门(单位)机关运行费预算15.2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13万元,下降0.81%,主要原因是:禁止铺张浪费。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本部门(单位)政府采购总额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辆、执法执勤用车辆。
2025年本部门(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0元。
(九)整体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支出预算金额1956.01万元。根据以前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优化2025年预算安排,并进一步改进管理、完善政策。
2025年本部门(单位)预算安排项目4个,项目预算金额合计1760万元。
(十)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项目一:兴国县供销社2025年其他资金
1.项目概述:用于以前年度后续支出事项、2025年度支出事项的2024年结余、2025年度其他资金。
2.立项依据:兴财字【2025】1号
3.实施主体:兴国县供销社
4.实施方案:按年初设定绩效目标、行业指标,分季度进行绩效运行监控、考核及资金拨付。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5.实施周期:2025年
6.年度预算安排:项目库申报金额200万元;预算批复金额200万元。
7.年度绩效目标:按规定、按进度使用2024年结余、2025年度其他资金,完成以前年度后续支出事项、2025年度支出事项、2025年度支出事项。1、加大基层社建设力度。2、提升基层社服务功能。3、通过扩大销售规模增加供销社经济收益。
项目二:基层社恢复升级改造
1.项目概述:用于其基层社恢复重建,把基层供销社建设成直接面向农民综合性经营服务组织
2.立项依据:2025年度预算资金安排
3.实施主体:兴国县供销社
4.实施方案:深化供销社改革,把基层供销社建设成直接面向农民综合性经营服务组织,打造成为农民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为推进乡村振兴发挥更大作用。
5.实施周期:2025年
6.年度预算安排:项目库申报金额50万元;预算批复金额50万元
7.年度绩效目标:以恢复重建供销合作社基层体系为目标,把基层供销社建设成直接面向农民综合性经营服务组织,打造成为农民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为推进乡村振兴发挥更大作用。
项目三:废旧物资回收体系建设项目
1.项目概述:项目回收体系建设,智能分类回收设施建设项目
2.立项依据:2024年度结转资金安排
3.实施主体:兴国县供销社
4.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废旧物资回收设施,健全城市废旧物品回收分拣体系,推进兴国县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
5.实施周期:2025年
6.年度预算安排:项目库申报金额1440万元;预算批复金额1440万元
7.年度绩效目标:新建废旧物资智能分拣线,更新购置各类废品处理线,形成年回收分拣金属,电子废弃物等废旧物资3万吨的能力
项目二: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
1.项目概述:发展农业生产托管推动服务规模经营,有力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2.立项依据:2024年度结转资金安排
3.实施主体:兴国县供销社
4.实施方案:以健全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为主要目标,以巩固完善统分结合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并丰富其内涵为主线,从推动农户转变农业经营方式和推动服务主体开展托管服务两方面入手,大力发展以农业生产托管为主的农业社会化服务,通过发展农业生产托管推动服务规模经营,有力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5.实施周期:2025年
6.年度预算安排:项目库申报金额70万元;预算批复金额70万元
7.年度绩效目标:通过对承接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主体给予一定补助的方式实施项目按要求完成0.7万亩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绩效目标任务,
二、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本部门“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2.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主要原因是:无相关业务,不安排相关资金。
公务接待费2.5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相关业务,不安排相关资金。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相关业务,不安排相关资金。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5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3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对部门或单位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行解释。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四)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五)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六)死亡抚恤:反映单位遗属人员生活补助。
三、相关专业名词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