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的通知》(赣市财农[2024]46)文件精神,下达我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30.37万元,县级配套资金4.11万元,用于发放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我县生猪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我县生猪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病死生猪共计4310头。现将发放资金予以公示,公示期限7天(2024年11月13-11月20)。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传真)的方式进行反映。
受理单位:兴国县农业农村局
受理电话(传真) :0797-53222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