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国县2023年度县级补贴实施公告
一、基本情况
(-)项目概况。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3年全省农机购置补贴监管和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量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我市对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机购置补贴)分别下达了(赣市财农字[2023]2号444万元、赣市财农字[2023]76号473万元),2023年中央财政给我县安排了917万元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用于农机具购置补贴。
(二)项目绩效目标。补贴程序和补贴资金发放无违规操作,受补贴农户满意,农机生产安全,全年零事故。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组织领导
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的县级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
(二)方案制定
制定了《兴国县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并以县级人民政府名义印发。
(三)制度建设
建立了投诉处理、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机具核验等方面的监管制度。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截止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已完成中央农机补贴资金917万元,补贴机具2500台。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2023年中央农机补贴已分配917万元,已下达917万元,已拨付917万元,已使用917万元,已执行917万元,预算绩效管理到位你且及时履行支付了机具2500台。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3年已完成中央农机补贴结算资金917万元,补贴机具2500台。
补贴程序和补贴资金发放无违规操作,受补贴农户满意,农机生产安全,全年零事故。
(四)绩效指标情况分析
申报补贴资金已全部发放到位。
为农户节约生产作业成本30%左右。
提升了农机化作业能力和水平,推动了农业机械化发展。
由于大力推广机械化作业,使耕地可持续化发展得到了保障。
农户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和农机补贴办理业务有较高的满意度,同时也提高了农户的获得感。
四、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认真贯彻农机具购置补贴“四个严禁”和“八个不得”政策规定,在局领导带队下,不定期对各经销商进行监督检查,对补贴产品质量、价格、“三包”售后服务、经销商诚信经营、及时供货等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全方位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进行及时纠正,全面接受社会监督。按照“三见一查”要求,对各批次结算农户进行抽查复核,杜绝套购补贴和坑农违规行为。进一步提升农机购置补贴业务的办结效率、提高农机购置补贴办理人员的业务水平。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打分 99 分。咨询购机补贴政策公开了电话,购机者信息办理程序完成了的也会及时公开。
六、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兴国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