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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认定兴国县潋城返乡创业孵化平台为县级创业孵化基地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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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优化创业创新环境,激发全社会创业创新活力,以创业带动就业、以创新促进发展根据《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赣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赣州市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实施细则>的通知》(赣市人社发〔2018〕11号)的文件精神,经赣州市兴品文化产业有限公司申报,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推荐,县人社部门实地核查和评估,拟认定兴国潋城返乡创业孵化平台兴国县县级创业孵化基地,潋城返乡创业孵化区域图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12月3—202412月11日。如有异议,请来电反映。举报电话0797-5322113   5324868


附件:兴国县潋城返乡创业孵化基地孵化区域图





兴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3日


信息来源: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信息制作:谭志平

审核校准:蔡彦平

责任编辑:刘嘉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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