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优化创业创新环境,激发全社会创业创新活力,以创业带动就业、以创新促进发展。根据《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赣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赣州市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实施细则>的通知》(赣市人社发〔2018〕11号)的文件精神,经赣州市兴品文化产业有限公司申报,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推荐,县人社部门实地核查和评估,拟认定兴国县潋城返乡创业孵化平台为兴国县县级创业孵化基地,潋城返乡创业孵化区域图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3日—2024年12月11日。如有异议,请来电反映。举报电话0797-5322113 5324868
附件:兴国县潋城返乡创业孵化基地孵化区域图


兴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3日
信息来源: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信息制作:谭志平
审核校准:蔡彦平
责任编辑:刘嘉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