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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国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进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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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国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进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提升我县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稳步推进我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17]6号)和《关于印发<江西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推进计划(2020-2035年)>的通知》(贛教督委字[2020]6号)精神,确保我县2031年通过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评估认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促进教育公平为重点,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以深化教育改革为动力,推动全县义务教育从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迈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高质量义务教育资源的需求。

二、工作目标

立足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巩固和发展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贯彻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挖掘教育改革内在动力,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积极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均衡发展2029年底, 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城乡校际差距进一步缩小,学校办学条件、管理水平、教师队伍素质和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升全县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达到国家优质均衡标准,2030年通过省级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评估认定,2031年通过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评估认定

三、主要任务及工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完善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机制

1.健全发展领导机构。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兴国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教科体局,具体负责推进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调度工作进展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明确各乡镇部门工作职责各职能部门相应成立工作机构,压实责任,抓好落实行县领导挂点联系学校“一对一”结对帮扶机挂点学校县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定期调度所挂点学校优质均衡发展推进工作。责任单位:教科体局委办、政府办、各乡镇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2.完善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将义务教育经费纳入财政保障范围,依法落实国家关于教育经费“两个只增不减”。依法加强义务教育经费管理,严禁挤占、截留、挪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足额征收和依法管理使用教育费附加,做到专款专用,保证主要用于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责任单位:财政局、县教科体局

3.落实乡镇部门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进一步落实各乡镇政府、县直有关部门优化校园周边环境、提供师生安全保障、保障教育发展人财物需求、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呵护儿童少年健康成长和指导、监督学校规范管理、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等方面的管理职能。(责任单位:司法局、教科体局、县直各有关职能部门、各乡镇政府

(二)合理资源配置,促进义务教育办学条件优质均衡

1.不断优化学校布局。统筹考虑城镇建设与发展、“三孩”政策及流动人口变化趋势,进一步整合优化教育资源布局,完善全县各类教育专项规划动态调整机制,统筹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建设项目,优化布局、扩大增量、用好存量、合理分流。2029年,全面消除大班额和大校额。(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教科体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住建局、县城投公司

2.全面完成标准化建设。按照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四统一”标准,全面完成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改善办学条件。2029年,全县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三个面积”、运动场馆建设、专用功能室配备和专业教师、骨干教师、高一级学历教师、生师比配备均达到国家标准。责任单位:教科体局、财政局、县人社局)

3.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加强教育信息化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构建信息网络、平台体系、数字资源、智慧校园、创新应用、可信安全的高质量教育体系。为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配齐配足教学仪器及对计算机、班班通等教学设备进行更新换代。加强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实现校长信息化领导力、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培训团队信息化指导能力的“三提升一全面”的总体发展目标,全面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发展,形成“互联网+”和人工智能条件下的人才培养、教育服务、教育治理新模式。责任单位:县教科体局、县财政局、县工信

(三)强化队伍建设,推动城乡师资队伍优质均衡

1.加强师德建设。进一步强化全县中小学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建立以教

育教学质量管理考核为主要依据的校长队伍选贤任能机制,着力建设一支有情怀、有素养、有能力的校长队伍。常态化开展师德师风建设系列活动,强化师德师风正面引领、反面警示、制度考核。挖掘一批身边的师德先进典型,讲好身边的师德故事;加大“以案释法”“以案示警”力度,强化对反面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强化师德考核结果运用,将考评结果作为学校办学质量评估和教师职务聘任、职称评聘、评先评优等重要依据。建立师德负面清单,实行师德师风问题一票否决制,对违法违纪或师德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扣减其绩效工资等待遇,且不得享受当年年终政府奖励性绩效,对学校校长、相关直接责任人予以追究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对党员领导干部或监察对象存在的违纪违法问题移交县纪检监察机关处理。责任单位:县教科体局、县纪委监委

2.优化师资配置。拓宽教师招聘渠道,灵活运用教师招聘政策,积极补充教师数量。统一全县学校教师编制标准,对全县教师编制进行动态管理,确保中小学师生比达到国家标准。通过计划招录、转岗培训、进修深造等形式,积极提升教师学历水平,逐年补齐思政、体艺等紧缺学科教师,努力培养村小“全科教师”,确保高一级学历教师和专业教师比例达到国家标准。做好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确保轮岗比例达标深化学校、教师结对帮扶工作机制,做好名师、骨干教师培训培养工作,推进名师工作室建设,常态化开展教研交流活动,逐步缩小城乡办学差距。责任单位:教科体局、县委编办、县人社局

3.保障教师待遇。健全中小学教师待遇保障机制,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对公务员普遍发放奖励性补贴时及时统筹考虑义务教育教师。把艰苦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乡镇工作补贴、特殊教育津贴等均纳入财政预算,每月按时足额发放到位,实现特岗教师与公办教师同等待遇。落实教师使用人才公寓、公租房政策,为乡村寄宿制学校教师建设足够的教师宿舍。责任单位:财政局、人社局、教科体局、县住建局)

(四)推进教育治理实现义务教育质量优质均衡

1.促进学校内涵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五育并举”,深化教育评价改革,贯彻“双减”和“五项管理”工作要求,全面落实课程标准,上好每一堂课加强“一校一品”校园文化建设,着力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文化知识、体质健康、艺术修养和实践能力坚持免试就近入学,按学校规模科学分流学生,严格落实优质高中招生名额比例不低于75%分配至乡村初中。积极关注、及时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提高教育满意责任单位:县教科体局

2.保障特殊群体利益。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中小学接纳为主”的随迁子女入学原则,保障所有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通过集中接收、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等措施,不断加强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就学保障,全县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力争达到100%。健全留守孩关爱工作机制,完善社会捐资助学体系,全面落实教育资助政策,严格落实属地控辍工作责任,全县义务教育巩固率力争达到99%以上确保无一人因贫辍学。(县教科体局、乡村振兴局、县残联、县财政局、各乡镇政府)

3.强化平安校园建设。落实安全教育课程,坚持安全教育每日一提醒,开展好专项安全教育活动,定期开展安全演练,充分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和知识水平。健全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健全预警机制,进一步做好校园安防“三个百分百”建设,强化校园和师生安全管理坚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学校食品安全、饮用水卫生和传染病防控工作狠抓校园欺凌防控和师生心理健康干预工作,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定期开展校园周边环境集中整治,坚持联防联控,着力优化校园及周边环境,着力打造平安校园。(责任单位:县校园安防专项组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有序推进。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人民满意教育,是国家统筹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根据安排,我县需在2030年接受省级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验收,2031年接受国家督导评估认定,各相关单位务必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政治担当,把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有序推进工作措施落实,确保如期通过评估认定,推动我县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按照国家和省市工作时间节点要求,明确具体推进事项工作时间节点,逐步完成各项指标任务。要重点解决校园面积不足、功能室数量和面积不足、教师资源配备和教师待遇等发展突出问题,按规划有序化解大班额和大校额,健全校际交流和资源共享机制,切实控制均衡发展差异系数。教科体局要切实履行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定期研判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并沟通协调相关单位做好问题解决工作。

(三)强化督导,严肃问责。建立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政府督导评估机制,将政府相关部门、乡 (镇) 政府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纳入督导评估范围,完善督查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做到定期督查,定期通报。强化督导结果运用,评估考核结果作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年度目标考核的内容,对工作推进不力,任务落实不到位的相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将严肃追责。

附件1.兴国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任务推进表

附件2.兴国县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责任分工


附件1:

兴国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任务推进表

项目名称

子项目

项目内容

完成时限

责任股室

学校新建工程

新建学校名称,网点调整学校名称

写清新建学校选址、校额、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等具体内容,总投资概算

校建办、教育股

学校扩容改造工程

学校名称

写清扩容改造学校名称,改造项目内容,资金概算

校建办

学校提质建设工程

学校名称

主要指功能室改建、运动场馆建设等项目,写清建设学校名称,建设项目内容,资金概算

校建办

教育信息化工程

项目名称

写清建设项目内容,资金概算

电教室

教师队伍建设工程

教师招聘

人事股

教师培养、管理

人事股、师训办

教师待遇

人事股、财务股

学校内涵发展工程

校园文化建设

建设项目,资金预算

教育股

学生入学

工作内容,指标达标目标

教育股

留守孩关爱

工作内容,指标达标目标

教育股

残疾学生关爱

工作内容,指标达标目标

教育股

教育资助

工作内容,指标达标目标

资助中心

均衡招生比例

工作内容,指标达标目标

考试中心

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

工作内容,指标达标目标

教育股

校额、班额

工作内容,指标达标目标

教育股

依法治校

主要指学校章程、管理制度

教育股

规范办学

主要指开齐开足课程

教育股、体卫艺股

五育并举

工作内容,工作目标

教育股、体卫艺股

“双减”工作

工作内容,工作目标

教育质量监测

质量监测工作机制,相关科目学业水平达到III级以上,校际差异率低于0.15

教研室

此表请结合下表的国家考评细则要求提出工作措施、预期目标,分年度计划必须所有指标在2029年前完成,可提前。可增加行数。

附件2

兴国县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责任分工

指标类别

评估内容

评估要点

指标

性质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资源配置

1.教师高于规定学历人数

1.所有小学每百名学生拥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教师4.2人以上;

2.所有初中每百名学生拥有本科以上学历教师5.3人以上;

3.该值差异系数小学均小于或等于0.50,初中均小于或等于0.45。

A

教科体局

人社局

2.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数

1.所有小学每百名学生拥有县级以上骨干教师1人以上;

2.所有初中每百名学生拥有县级以上骨干教师1人以上;

3.该值差异系数小学均小于或等于0.50,初中均小于或等于0.45。

A

教科体局

3.体育、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数

1.所有小学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0.9人以上;

2.所有初中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0.9人以上;

3.该值差异系数小学均小于或等于0.50,初中均小于或等于0.45。

A

教科体局

人社局

4.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

1.所有小学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达到4.5平方米以上;

2.所有初中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达到5.8平方米以上;

3.该值差异系数小学均小于或等于0.50,初中均小于或等于0.45。

A

教科体局

发改委

自然资源局

住建局

5.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

1.所有小学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达到7.5平方米以上;

2.所有初中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达到10.2平方米以上;

3.该值差异系数小学均小于或等于0.50,初中均小于或等于0.45。

A

教科体局

发改委

自然资源局

住建局

资源配置

6.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

1.所有小学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达到2000元以上;

2.所有初中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达到2500元以上;

3.该值差异系数小学均小于或等于0.50,初中均小于或等于0.45。

A

教科体局

财政局

7.网络多媒体教室数

1.所有小学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达到2.3间以上;

2.所有初中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达到2.4间以上;

3.该值差异系数小学均小于或等于0.50,初中均小于或等于0.45。

A

教科体局

财政局

政府保障程度

8.保障教育优先发展

1.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5分);

2.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规划措施完善,实行教育用地联审联批制度;人员编制、建设经费等得到优先保障(5分)。

B(10分)

财政局

教科体局

发改委

委编办

自然资源局

各乡镇、经济开发区

9.学校规划布局合理

1.把义务教育网点布局纳入城镇建设总体规划(3分);

2.规划建设一万人以上居民住宅市有配置小学,规划建设三万人以上居民住宅区有配置初中(3分);

3.原则上每个乡镇应设有初中,人口相对集中的自然村都设置村小学或教学点。农村小学1至3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寄宿,就近走读上学,原则上农村小学、初中分别按服务半径2.5公里和3公里,科学合理设置寄宿学校和教学点(3分)。

B

9分)

自然资源

教科体局

发改委

住建局

旅发集团

各乡镇、经济开发区

10.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四统一”标准

1.按照《江西省普通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

2.城乡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统一为师生比1:19,初中统一为1:13.5;

3.城乡小学、初中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不低于省定标准,并逐年提高;

4.城乡小学、初中基本装备分别按照《江西省普通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要求进行统一配置。

A

教科体局

自然资源局

住建局

委编办

人社局

财政局

政府保障程度

11.小学、初中音乐、美术专用教室配备

1.小学每12个班级配备音乐、美术室1间以上,每间音乐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6平方米,每间美术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0平方米

2.初中每12个班级配备音乐、美术室1间以上,每间音乐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6平方米,每间美术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0平方米

A

教科体局

发改委

自然资源局

住建局

12.小学、初中校额

1.所有小学、初中规模不超过2000人,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规模不超过2500人;其中2018年9月前已建成的小学、初中以及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义务教育规模如超过上述标准,应逐步降低校额并严格控制在上述标准的120%以内。

A

教科体局

发改委

自然资源局

住建局

13.小学、初中班额

1.小学班级学生数不超过45人;

2.初中班级学生数不超过50人。

A

教科体局

发改委

自然资源局

住建局

14.村小学和教学点生均公用经费

1.不足100名学生村小学按100名学生核定公用经费;

2.不足100名学生教学点按100名学生核定公用经费。

A

市教科体局

市财政局

15.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

1.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6000元,并逐年提高。

A

教科体局

财政局

16.落实教师待遇

1.完善教师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制度,教师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以及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乡镇工作补贴、特殊教育津贴等纳入财政预算并及时足额落实;

2.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3.按规定足额核定教师绩效工资总量。

A

人社局

财政局

教科体局

政府保障程度

17.加强教师培训

1.教师5年360学时培训完成率达到100%。

A

教科体局

财政局

18.完善教职工编制

1.编制和教育部门每年及时对教职工编制数进行动态调整;

2.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内,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数量,并按规定相应调整各校的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

A

委编办

教科局

19.开展教师交流轮岗

1.全县每年交流轮岗教师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

2.县级以上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

A

教科体局

20.专任教师持证上岗

1.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上岗率达到100%。

A

教科体局

21.公办小学、初中就近划片入学

1.城市和镇区公办小学(不含寄宿制学校)就近划片入学比例分别达到100%。

2.城区和镇区公办初中(不含寄宿制学校)就近划片入学比例分别达到95%以上。

A

教科体局

22.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

1.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比例不低于50%,并向农村初中倾斜。

A

教科体局

23.关爱留守儿童

1.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家庭、政府、学校尽职尽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3分);

2.留守儿童管理台账清楚明确(2分);

3.关爱制度落实,关爱活动经常(3分)。

B

8分)

教科体局

妇联

各乡镇、经济开发区

24.随迁子女就读

1.全县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和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学校就读的比例不低于85%。

A

教科体局

各乡镇、经济开发区

25.精准教育扶贫

1.落实学校校长和乡镇属地教育扶贫政策双负责制;

2.及时足额发放农村建档立卡(脱贫户、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

3.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县全覆盖,推广“兴国模式”。

A

教科体局

乡村振兴局

财政局

各乡镇、经济开发区

教育质量

26.初中三年巩固率

1.控辍保学措施落实,成效显著,初中三年巩固率达到95%以上。

A

教科体局

各乡镇、经济开发区

27.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

1.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5%以上。

A

教科体局

残联

民政局

卫健委

各乡镇、经济开发区

28.校长依法治校

1.所有学校制定章程(3分);

2.所有学校以章程为纲领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形成健全、规范、统一的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学校治理结构(3分);

3.师德师风考评体系健全,教师从教行为规范(3分)。

B

9分)

教科体局

29.保障教师培训经费

1.教师培训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不低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

2.建立教师培训组织协调管理机构,制定年度实施计划。

A

教科体局

财政局

30.开齐开足课程

1.教学秩序规范,按国家课程计划开齐开足课程,课时总量符合课程计划要求(2分);

2.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含教学点)均能按照《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要求,组织学生开展综合实践活动,小学1-2年级,平均每周不少于1课时,小学3-6年级和初中,平均每周不少于2课时,成效明显(3分)。

B

5分)

教科体局

31.减轻课业负担

1.建立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减负机制(2分);

2.小学一、二、三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小学其他年级书面家庭作业控制在60分钟以内(2分);

3.初中各年级书面家庭作业不超过90分钟(2分);

4.“一科一辅”,无违规推荐、选用教辅材料的现象(2分);

5.严格教学进度和考试次数管理(2分);

B

10分)

教科体局

市场监管局

城管局

应急管理局

广新旅

教育质量

32.开展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

1.近3年参加过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相关科目学业水平达到III级以上,在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中校际差异率低于0.15;

2.建立质量监测工作机制,切实提高市域教育质量。

A

教科体局

内涵发展

33.加强学校德育工作

1.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德育工作摆在首位,领导机制健全(2分);

2.科学定位德育目标,深入开展理想信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生态文明等教育,引导学生准确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深刻内涵和实践要求(2分);

3.坚持德育与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融合,丰富德育载体,拓宽德育渠道,开展丰富的德育活动,提高德育成效(2分);

4.紧密结合学生心理发展实际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健康室功能齐全(2分);

5.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机制,评价工作落实扎实,学生品德培养和习惯养成成效明显(2分)。

B

10分)

教科体局

委宣传部

文广新旅局

34.校园文化建设

1.坚持开展文明校园或美丽校园创建活动(5分);

2.学校内涵建设丰富,结合当地历史、人文、自然等资源开发校本课程,并定期开展活动。(5分)。

B

10分)

教科体局

委宣传部

文广新旅局

35.教育生态建设

1.营造全社会重视和关心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良好氛围(2分);

2.建立家校社工作联席制度及家校协调的学校教学和管理机制(2分);

3.优化办学环境、家庭环境和育人环境,形成家校社目标一致、资源共享的大育人格局,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有效衔接,实现家校有效沟通(1.5分);

4.家长自愿积极参与学校教育工作,正面客观评价学校工作(2分);

5.普及科学家庭教育观念、知识和方法,引导家长与子女共同成长(1.5分)。

B

9分)

教科体局

妇联

关工委

教育信息化建设

36.学校管理、教学与教研信息化

1.各级各类学校基本具备网络条件下的多媒体教学环境(①县级教育城域网建成;②学校校园网建成并接入城域网;③教室交互式多媒体教学设备比例达到100%);(3分)

2.依托江西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实现100%的学校建立网络学习空间,利用空间开展教育教学管理。90%的师生建立网络学习空间,利用空间开展备授课、教学研究、家校互通,发布教学和学习成果,提高网络学习空间应用率。10%的学校开通“名校网络课堂”;(3分)

3.依托江西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100%教研员能熟练利用信息化手段组织开展网上集体备课、评课等网络教研活动;(2分)

4.为多媒体教学设备配备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及教学软件;(2分)

5.按照《江西省中小学智慧(数字)校园建设与应用评估办法》,中心小学(含)以上学校平均分60分以上(1分),中心小学以下学校平均分50分以上(1分)。

B

12分)

教科体局

大数据中心

37.教师熟练运用信息化手段组织教学,设施设备利用率高

1.100%的校长参加教育信息化领导力专题培训并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教育教学管理,100%的教师能熟练利用数字教育资源开展教学活动,省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均建立“名师网络课堂”;(3分)

2.大力推进“专递课堂”建设,教学点“专递课堂”覆盖率达60%;(2分)

3.推动形成“课堂用、经常用、普遍用”的信息化教学新常态,教师使用信息化设施设备授课的课时须达到周课时的70%以上(3分)。

B

8分)

教科体局

社会

认可度

38.开展调查县级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落实教育公平政策、推动优质资源共享,以及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考试评估制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取得的成效(调查对象包括学生、家长、教师、校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其他群众),社会认可度达到85%以上。

A

教科体局

委办

政府办

一票否决

1.存在以考试方式招生;

2.存在违规择校行为;

3.存在重点学校或重点班;

4.存在“有编不补”或在有编的情况下长期聘用编外教师的情况;

5.出现重大及以上涉校事故灾难类、社会安全类、公共卫生类事件;

6.出现严重违纪违规事件;

7.有弄虚作假行为。

A

教科体局

委编办

公安局

应急管理局

市场监管局

市卫健委

“A”类指标27项,必须达到; “B”类指标11项,进行量化计分,总分为100分,90分以上为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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