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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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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2025313442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原件,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LJGF7621 兴国县大鑫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非住宅 360732001005GB00005F00040037 潋江镇将军大道安置区Z24房 江西省兴国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8)赣0732执1726号江西省兴国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8)赣0732执1726号之二
2 LJGF7622 兴国县大鑫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非住宅 360732001005GB00005F00040038 潋江镇将军大道安置区Z23房 江西省兴国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8)赣0732执1726号江西省兴国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8)赣0732执1726号之二
3 LJGF7624 兴国县大鑫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非住宅 360732001005GB00005F00040040  潋江镇将军大道安置区Z21房 江西省兴国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8)赣0732执1726号江西省兴国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8)赣0732执1726号之二
公告单位:兴国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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