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会务、文稿、文电、公文、档案、督查督办、政务信息、新闻宣传、政务公开、电子政务和公务接待、后勤服务工作。负责政务工作协调及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分办等工作。负责起草局重要文件文稿,协调自然资源领域综合改革有关工作。负责综合统计和专业统计归口管理工作。
负责机关、派出机构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按规定承办县自然资源部门的领导班子及相应职级人员的有关管理事务;指导全县自然资源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外事管理工作,承担对外合作交流工作。负责自然资源领域涉外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负责本系统离退休干部工作。牵头负责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工、青、妇等群团工作。负责县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党群和纪检工作。负责编制年度财务计划并组织落实;组织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工作;拟订有关财务、资产管理制度,承担机关财务管理及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监管工作。
负责人:曾少华
办公地址:兴国县凤凰大道49号自然资源局三楼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办公电话:0797-53228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