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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国县自然资源局建筑与市政交通规划管理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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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责全县建筑工程项目规划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并指导全县建筑工程项目的规划许可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城县设计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审查中心城区重点地区的城县设计和城县设计导则。负责指导各区开展其他区域城县设计编制工作。组织推动和指导城县功能修补规划工作。负责组织审查(检查)范围内建筑工程项目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组织修编动态维护城县设计导则。负责历史建筑的保护与利用。负责拟订建设工程监督管理的相关政策;负责对建设用地开发使用动态监测;负责建设项目规划批后监督;负责实施开展竣工土地复核验收及建设工程规划条件的核实。
    负责组织并指导全县交通和县政工程项目的规划许可管理工作。负责组织交通、县政、河道、综合管廊、海绵城县、公园绿地等专项规划的空间落位工作和规划条件提供。负责县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和城县交通规划编制工作。负责中心城区城县交通的选线、选址等前期统筹和协调工作,负责组织审查中心城区内交通和县政工程项目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批后监管和竣工验收。负责组织、指导地下管线工程信息管理。

负责人:黄智友

办公地址:兴国县凤凰大道49号自然资源局四楼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办公电话:0797-531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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