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本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本单位收入总表》
三、《本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兴国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管的副科级单位。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就业创业工作的各项政策措施,负责全县失业保险金的参保和发放工作;负责管理全县下岗失业人员、新增劳动力、进城务工农村富余劳动力、复员退役军人、大学毕业生等失业人员的登记和统计工作,就业补助资金使用和管理,失业人员及小密集型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资格审查和认定工作。负责全县城镇失业人员、进城务工农民开展创业培训和职业能力培训、劳动力市场信息收集、为下岗失业人员开展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就业援助、就业帮扶等工作、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
二、单位基本情况
2024年本单位内设股室13个,分别为:办公室、公共服务股、就业监测股、就业援助股、人力资源开发股、技能提升股、技能评价股、失业保险股、创业培育股、创业金融服务股、基金管理股、稽核股、人事考试股。
本单位编制人数小计35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35人,自收自支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小计47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34人(行政在职人数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数0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34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13人。
第二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本单位收入预算总额1119.7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468.56万元,减29.5%。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2人,其他收入资金减少。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97.0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85.01万元;其他收入522.6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83.55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本单位支出预算总额1119.7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468.56万元,减29.5%。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2人,其他收入资金减少。具体为: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7.5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54.8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0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5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1.3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01万元;农林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出155.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2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1、基本支出 433.9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49.36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18.3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2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36万元,资本性支出 0万元。2、项目支出685.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419.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其他相关支出645.8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工资福利支出418.3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33.4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5.2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1.0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3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134.88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减15万元;其他相关支出645.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284.2 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本单位财政拨款(补助)支出预算597.07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额的53.32%,较上年预算安排减185.01万元,减23.65%。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2人,其他收入资金减少。具体为: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4.8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171.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15.0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4.5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1.3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0.01万元;农林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出155.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9.2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1、基本支出 401.2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5.8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385.6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2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36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2、项目支出195.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179.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其他相关支出155.8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4年本单位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4年本单位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4年本部门非行政(参公)单位,无机关运行费预算。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本单位政府采购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4年本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0。
(九)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本单位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根据以前年度绩效评价结果,2024年预算安排创业贷款贴息项目、创业贷款奖补项目等项目支出, 并进一步改进管理、完善政策。2024年本单位预算安排项目6个,项目预算金额合计685.8万元,其中:
项目一:2023年上级资金项目
1.项目概述:2023年上级资金(其他资金)
2.立项依据:本单位三定方案文件保障单位正常运转
3.实施主体:兴国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4.实施方案:上级补助本部门工作运行费
5.实施周期:2024年
6.年度预算安排: 项目库申报金额60万元;预算批复金额60万元
7.年度绩效目标:用于本部门加强创业、就业、培训、失业等业务工资力度的经费支持。
项目二:其他资金(技能提升行动)项目
1.项目概述:其他资金(技能提升行动)
2.立项依据:根据省失业保险统筹安排分配资金用于支持职业技能培训提升行动工作。
3.实施主体:兴国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4.实施方案:根据就业培训业务计划安排使用。
5.实施周期:2024年
6.年度预算安排: 项目库申报金额430万元;预算批复金额430万元
7.年度绩效目标:增加就业培训人数,提高培训合格率,确保培训后就业成功率。
项目三:创业贷款担保基金项目
1.项目概述:创业贷款担保基金
2.立项依据:根据省市年度工作任务文件要求,需增加担保基金。
3.实施主体:兴国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4.实施方案:根据本县创业担保贷款发放情况,新增担保基金,保障担保力度。
5.实施周期:2024年
6.年度预算安排: 项目库申报金额60万元;预算批复金额60万元
7.年度绩效目标:完成上级新增任务目标,确保贷款返还率100%。
项目四:失业保险激励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失业保险激励经费
2.立项依据:根据兴府办抄字[2013]103号文件精神,加强失业保险征缴和发放业务的激励效应。
3.实施主体:兴国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4.实施方案:保障失业保险业务的正常运转
5.实施周期:2024年
6.年度预算安排: 项目库申报金额10万元;预算批复金额10万元
7.年度绩效目标:完成全年保费收入任务,提高参保率,促进稳岗扩岗效益。
项目五:创业贷款奖补项目
1.项目概述:创业贷款奖补
2.立项依据:根据财金[2016]85号、赣财金[2020]23号文件、兴府办拨款抄字[2017]495号等文件精神,给予本单位县财政奖补配套资金。
3.实施主体:兴国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4.实施方案:根据上级创业担保贷款工作要求,保障创业担保贷款业务的运转。
5.实施周期:2024年
6.年度预算安排:项目库申报金额30万元;预算批复金额30万元
7.年度绩效目标:支持重点就业群体和小微企业融资发展,推动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
项目六:创业贷款贴息项目
1.项目概述:创业贷款贴息
2.立项依据:根据财金[2016]85号、赣财金[2020]23号文件、兴府办拨款抄字[2017]495号等文件精神,给予本单位县财政贴息配套资金。
3.实施主体:兴国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4.实施方案:根据上级创业担保贷款工作要求,保障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正常发放到位。
5.实施周期:2024年
6.年度预算安排:项目库申报金额95.8万元;预算批复金额95.8万元
7.年度绩效目标:支持重点就业群体和小微企业融资发展,推动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本单位“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3.2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相关业务,不安排相关资金。
公务接待费3.2万元,比上年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相关业务,不安排相关资金。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相关业务,不安排相关资金。
第三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
1. 《收支预算总表》
2. 《单位收入总表》
3. 《单位支出总表》
4. 《财拨收支总表》
5.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 《财政拨款三公表》
8. 《政府性基金》
9. 《国有资本经营》
10. 《支出总表(引用)》
11. 《财拨总表(引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本单位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本单位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4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3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对本单位或单位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本单位实际,参照《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行解释。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四)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五)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本单位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六)死亡抚恤:反映单位遗属人员生活补助。
三、相关专业名词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信息来源:规划财务基金监督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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