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兴国县人社局单位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责
二、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兴国县人社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兴国县人社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兴国县人社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兴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政府组成部门,承担着全县人事管理、人才招聘、工资福利、劳动保障、劳动监察、劳动仲裁等重要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管理县劳动监察局一个股级事业单位。
全机关编制数19个,其中:行政编制16个。全额事业编制3个;实有人数19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全额事业编制3人;退休人员24人。
第二部分 兴国县人社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人社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722.57万元,比上年预算总额838.67万元增加了883.9万元,减少105.39%,增加的主要原因搬迁大楼增加支出,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19.35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30.15%,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19.35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0%;上级补助收入8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0.46%,其他收入413.55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24%,上年结转781.67万,占收入预算总额61.18%。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人社局支出预算总额为1722.57万元,比上年预算总额838.67万元增加了883.9万元,减少105.39%,增加的主要原因搬迁大楼增加支出。其中:
按资金性质划分:财政拨款支出519.3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0.15%;上级补助收入支出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其他收入支出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46%,其他支出413.5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24%,上年结转781.67万,占支出预算总额61.18%。;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1671.4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7.03%;卫生健康支出29.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73%;住房保障支出21.3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24%。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56.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4.91%,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19.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6.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05万元;项目支出1465.7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5.09%。
(三)财政拨款(补助)支出情况
2022年人社局财政拨款(补助)支出预算519.3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0.15%,具体为:社会保障和就业468.2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0.15%;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卫生健康支出29.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38%;农林水支出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住房保障支出21.3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11%。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2年人社局机关无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人社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940.9万元,比上年838.67万元增加了102.23万元,增加12.1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提标、劳动仲裁经费、工伤调查认定费、档案全覆盖费用。其中基本支出472.9万元,项目支出468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200万元。预计2022年将搬迁新办公大楼,用于新办公大楼的设备采购。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
(八) 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我系统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我系统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 “同步审批、同步批复、同步下达、同步公开”。我局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兴国县人社局 “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2万元,与上年12万元持平。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49.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第三部分 兴国县人社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XX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XX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对部门或单位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XX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行解释。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四)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五)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六)死亡抚恤:反映单位遗属人员生活补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