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国县2009年财政工作思路
一个保持
保持财政收入持续健康协调发展,同时,优化收入结构,实现工商税收快于财政收入增长,不断壮大财政实力。
两个加大
一是加大收入征管力度,切实把经济增长点转化为财政增长源。加强对重点税源企业、园区企业定期调度和监控;全面推行“阳光定税”,公平税负,堵塞漏洞;加强土地收入、罚没收入的管理;依法对全县国有企业及行政事业单位的有形资产、无形资产、资源性资产等实行统一经营和管理。
二是加大对各项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估力度。一方面大力推进专项资金报帐制管理,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力度;另一方面不断扩大集中支付范围。将包括乡村干部、全县教师在内及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工资、城市建设资金、强农惠农资金等,直接拨付到项目,减少中间环节,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个提高
一是提高财政宏观调控经济能力,促进财政经济良性互动。创新财政支持经济发展的措施和方式,综合利用财政贴息、转移支付以及国有资产资本经营等财税杠杆,撬动社会投资恢复性增长。
二是提高财政保障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优先足额安排人员支出,将统发工资范围扩大到县直所有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和乡镇,并根据财力发展状况,逐步提高津补贴给付水平。加大对“三农”、社会保障和就业、义务教育、公共安全等投入,将新增财力尽力向基层、向民生工程、向农村倾斜,促进社会稳定,构筑和谐社会。
三是提高财政监管能力,促进财经秩序更加规范。加强财政性资金的全程监控,规范财力管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和会计行业社会公信力。
四项改革
一是加大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力度。深化综合预算,推进部门预算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促进财政支出效益最大化。
二是扩大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成果,以工程与服务项目为突破口,把水利、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所需设备以及公务用车定点保险、定点加油等纳入采购范围,提高政府采购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加强对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含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
三是全面推进执收执罚单位收支完全脱钩改革。按照《兴国县执收执罚单位收支完全脱钩实施方案》,将县直执收执罚单位全部纳入改革范围。
四是不断完善县乡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对乡镇给予最大限额的财力补助,将新增财力向基层倾斜,继续推进“乡财县代管”、“村财乡代管”改革,规范乡、村收支管理,控制乡、村债务,调动县乡生财、聚财、理财积极性。
二OO八年十二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