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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退役军人事务局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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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国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单位

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兴国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兴国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兴国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兴国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兴国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是县政府主管退役军人工作的工作单位,为正科级。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全县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规范性文件和制度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等有关工作。

(三)组织指导全县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会同有关单位拟订全县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五)组织协调落实军队移交我县符合条件的离休退休干部住房补贴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住房维修、房租补贴发放等服务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指导全县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会同有关单位拟订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县级烈士纪念设施名录,按规定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走访慰问、帮扶援助工作。指导督促所属单位进行安全管理。

(十)在征求县委组织、机构编制等单位意见基础上,牵头提出全县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的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一)负责烈士陵园纪念馆及散葬墓园建筑物建设维护与环境美化; 烈士遗物和革命史料的陈列展览;烈士骨灰的安放和保存; 烈士文物档案建立与保管。

(十二)对光荣院集中供养等工作进行管理、监督和检查。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全县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单位基本情况

2023年兴国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共设处室2个,包括:办公室和移交安置股。

编制人数小计38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8人,参加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3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0人,自收自支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小计34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34人,行政在职人数7人,参加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数27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0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小计17人,退职人员0人,遗属人数0人。

第二部分 兴国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本单位收入预算总额为2318.3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6%,减少了14409.2万元,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金等上级补助收入不列入本级预算。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68.3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67.17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93.5%;其他收入15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30.47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6.5%。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本单位支出预算总额为2318.3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6%,减少了14409.2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金等上级补助资金未列入预算。具体为:

按支出项目类别及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基本支出483.8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1.6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47.6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1.9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0.24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834.5万元,较上年安排减少14540.8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92.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22万元,资本性支出20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其他相关支出0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社保保障和就业支出2086.4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3308.0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0.5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94.9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1.3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26万元;其他支出15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30.46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本单位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168.32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额的93.5%,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67.17万元,增长170%,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长,人员工资晋级晋档,义务兵优待金增长。具体为:

按支出项目类别及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基本支出483.8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1.6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47.6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1.9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0.24万元,资本性支出4万元。项目支出1684.5万元,较上年安排增加1235.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2.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22万元,资本性支出20万元,其他相关支出0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社保保障和就业支出2086.4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407.8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0.5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0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1.3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26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3年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00%。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单位机关运行费预算35.91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2.97万元,增长9%。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办公费用增加。

按照《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单位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法执勤服务用车0辆。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7个,涉及资金1684.5万元。

其中:

项目名称:义务兵优待金

1、项目概述:发放义务兵优待金

2、立项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江西省军人抚恤优待办法》

3、实施主体:兴国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4、实施周期:2023.1.1-2023.12.31

5、年度预算安排:942万元

6、年度绩效目标:通过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使义务兵家庭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巩固国防,拥军优属,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九)国在资本经营情况

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兴国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单位“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22.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无变化。

公务接待费18万元,比上年减4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元,比上年减0.6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无变化。

第三部分 兴国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在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义务兵优待金

主管单位及代码

405-兴国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实施单位

兴国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942

其中:财政拨款

942

其他资金

0

上年结转

0

年度绩效目标

通过发放家庭优待金,提高军人的荣誉感、获得感,促进军民团结,鼓励青年积极参军入伍。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经费

=942000元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发放户数

≤404户

质量指标

发放标准准确率

=100%

时效指标

发放及时率

=1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鼓励青年积极参军入伍

长期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义务兵家庭满意度

≥95%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单位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3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四)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五)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单位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六)死亡抚恤:反映单位遗属人员生活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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