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序号 | 项目 | 内 容 |
| 1 | 体制建设工作 | ①制定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三定”方案。 |
| ②建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镇、村退役军人服务站。落实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编制不少于15人,办公场所不少于800平方米,乡退役军人服务所编制不少于3人(专岗专用),村退役军人服务站聘用优秀退役军人担任并保障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 | ||
| ③加快推动成立县、乡、村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领导组长,对重大涉军事项、重点工作的研判分析、审议决策、统筹协调,统筹指导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退役军人工作。 | ||
| 2 | 思想政治工作 | ①联合组织部门制定退役军人党员教育管理办法,充分发挥企事业单位、社区、村居委会等基层党组织鼓励和培养优秀退役军人加入党组织,引导广大退役军人党员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 |
| ②联合宣传部门开展一次“最美退役军人”和“最美军嫂”评选活动,广泛宣传退役军人退役不褪色,就业创业、服务社会的模范代表和典型事迹,激励退役军人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 ||
| ③出台现役军人立功奖励办法,渲染报国从军人员的自豪感,有志青年从军立功的向往。 | ||
| ④开展“退役军人政策宣传年”活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激发广大退役军人的荣誉感、自豪感。 | ||
| 3 | 业务工作 | ①做好安置工作。提升退役军人安置质量,拓宽安置渠道,实行阳光安置,保障服役时间长、贡献大的退役军人得到优先安置,将军转干部和转业士官全部安置到全额拨款的机关事业单位。 |
| ②做好军休干部的保障服务工作。 | ||
| ③做好秋、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培训工作。协调承训机构提高定向定单定岗式技能培训比重,加强对承训机构的抽查、督导,确实培养出优秀的退役军人。 | ||
| ④做好抚恤优待工作。落实5月1日前将悬挂光荣牌任务完成,确保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位,组织一次残疾军人等人员残疾等级评定(调整)和带病回乡申报,确保1-6级残疾军人及其他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得到有效落实。 | ||
| ⑤做好双拥工作。积极为驻县部队官兵和兴国籍现役军人家庭排忧解难,筹备做好重大节日庆祝和走访慰问驻县部队活动,依托我县红色资源大力在电视台、自媒体等方式宣传兴国县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团结奋进的新面貌。 | ||
| ⑥做好褒扬纪念工作。精心组织县本级清明节、烈士纪念日向烈士敬献花篮仪式,协调宣传部门大力宣传烈士事迹、弘扬烈士精神,组织一次烈士亲属进课堂讲“红色家书”活动。 | ||
| ⑦做好权益维护工作。建立健全领导工作机制和制定退役军人信访稳定工作联动机制,压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和首办责任,确保兴国不出现一起赴京、省、市、县的大规模聚集。开展经常性矛盾排查化解工作,落实领导接访和包案责任制。建立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机制,对生活严重困难的退役军人家庭给予临时性、应急性帮扶援助。 | ||
| 4 | 廉洁自律教育工作 | 每月组织一次廉政教育、纪律教育、警示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筑牢思想道德防线,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每季组织一次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让“照镜子、正衣冠”成为习惯,“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洗洗澡、治治病”成为制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