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机制,做好全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优化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的指导意见》《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赣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的通知》等有关要求,我局对《兴国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兴府办发〔2018〕5号)进行了修订,现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相关单位、社会公众可通过拨打电话、电子邮件或信件提出反馈意见。
联 系 人:黄晓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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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兴国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