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2年工作总结
(一)获得市级以上荣誉
2021年度市生态环境系统政务信息先进单位
(二)中心工作及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以来,全县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狠抓各项工作落实,不断夯实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纵深推进美丽兴国建设行动再上新台阶。总的来讲,主要做了四大方面工作。
1.水污染防治方面。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聘请了第三方专业服务团队将对全县养殖场(户)进行调查摸底和逐一技术指导,提出整改措施和意见,监督养殖户完善粪污处理设施,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100%;对全县188家规模养殖场、2家有机肥厂实施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规模养殖场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5.7%,高于80%目标要求。联合监管执法,督促违法主体进行生态损害赔偿,形成强有力的震慑;开展排污口整治专项行动,完成平江干流10个入河排污口和两个国考断面上游5千米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对工业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处理厂等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开展检查,核查入河排污口审批手续,督促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建立了“一口一策”台账;开展饮用水安全保障提升专项行动,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组,对保护区标识牌界碑、界桩、界标、交通警示牌、宣传牌、隔离设施规范设立情况开展督查,严厉打击保护区垂钓等污染水源行为,全面排查整治保护区内排污口、违法建设项目、违法网箱养殖等环境违法问题。截至目前,3个考核断面和县级饮用水源地水质优良率100%,水质综合指数同比上升。
2.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大气污染防治各成员单位通过源头管控、联合执法、日常巡查等方式开展了工业企业、机动车、餐饮油烟、工地扬尘、秸秆禁烧等各类专项治理行动,集中解决了一批对空气质量、群众生活影响较大的突出废气污染问题。比如,生态环境部门通过源头管控、联合执法、日常巡查等方式检查重点涉气企业50余家次,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砖厂等各类专项治理行动;城管部门开展每周常态化联合执法,全面规范餐饮油烟净化设施安装、使用、清洗工作,共发放规范管理通知200余份,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40余份;住建部门对城区所有在建项目开展日常巡查,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措施,下发整改通知单16份,发现并督促整改扬尘污染问题30余个;农业农村、林业部门开展了秸秆禁烧专项检查3次;交管部门依托辖区4家车辆检测站,对检测不合格的车辆不予办理相关手续,检测出尾气不达标的车辆100余辆,加强交通疏导及柴油车路面管控。截至目前,我县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4%(臭氧超标18天),同比下降4.9个百分点,全省排名46名,全市排名第10;PM2.5浓度均值为24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4.5个百分点,全省排名67名,全市排名18名。
3.土壤污染防治方面。开展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专项行动,按照“减存量、控增量、防变量”的工作思路,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两部门全面梳理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的地块和获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再开发利用地块信息,督促土地使用权人完成了3块土壤污染状况补充调查工作,建立了完善的监管体系。开展危险废物监管处置提升专项行动,深入企业现场检查指导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及综合利用工作,指导企业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各类危险废物进行规范化管理;加强危险废物贮存处置设施建设、完善危险废物管理台账资料,制定危废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指导督促21家产废单位进行了危险废物动态管理的网上申报工作,进一步提升全县涉危废企业规范化管理水平。组织开展全县危险废物环境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充分运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重点检查产废单位危险废物实际产生、存放、转移、处理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全面督促产废单位建立完善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体系,严肃查处非法处置、违法转移、倾倒和无证经营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高频次、常态化开展执法检查,切实提高执法监管的机动性、指向性和实效性。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大督查行动,针对设施运行不正常的乡镇下达整改单。
4.各级督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方面。坚持把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逐级压实整改责任、逐条落实整改措施;组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督导组,定期督导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及转办信访件整改进展情况,对整改滞后、整改不力事项,实行挂牌督战、限期整改,有效解决了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截至目前,中央、省环保督察共转办我县信访件94件,已解决93件,1件正在解决(兴莲乡忠山村煤矿未复绿问题)。
引导2家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改造;积极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今年成功创建市级生态村20个、申报省级生态乡镇3个;推进低碳试点工作,红兴谷低碳景区成功列入赣州市第二批(2022年)市级低碳试点名单。
5.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方面。建立各乡(镇、区)生态环境保护环委会,截至目前,成立了25个乡镇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1个城市社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1个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各乡(镇、区)环委会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环委会会议,制定了年度工作方案,完成了网格员选聘工作;深化生态环境损害“一案双查”办理模式,完成5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6起;狠抓各类反馈问题整改,中央环保督察转办的46件信访件已销号45件,1件正在整改(兴国县永昌矿业复绿不到位问题);省环保督察转办的48件信访件已全部销号;长江经济带警示片披露的1个问题已申请销号;省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的1个问题已销号;积极开展“六五”环境日主题活动,传唱环保主题歌曲,不断提高干部职工对生态环境政策的知晓度。
6.绿色低碳发展方面。引导2家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改造;积极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今年成功创建市级生态村20个、申报省级生态乡镇3个;推进低碳试点工作,红兴谷低碳景区成功列入赣州市第二批(2022年)市级低碳试点名单。
二、存在问题
(一)水污染防治方面。一是出境断面水水质不稳定。横柏和良村龙升两个国考断面4月、5月因总磷超标导致水质降类。二是开发区老园区污水管网建设滞后,污水收集不到位。
(二)大气污染防治方面。一是有的油烟净化器运行不正常。据统计兴国县城内餐饮业约1500余家,大部分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但有的没有正常运行和及时清洗。二是秸秆禁烧不彻底。2022年我县被市局通报发现火点数5个(长冈乡3个、高兴镇2个),秸秆焚烧问题是2020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重点问题之一,整改销号后又存在反弹现象。
(三)土壤污染防治方面。部分企业对固体(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了解不多,产废单位管理人员和危废工作人员法律意识淡薄,对固体(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长期性、危害性、隐蔽性认识不足,对防治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紧迫性认识不够。
(四)专项问题整治方面。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专项行动指出我县9个问题出现反弹(含2个问题重复,即兴氟化工、永丰乡茶石村德发养殖场环境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纵深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突出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坚持臭氧与PM2.5协同防治,确保空气质量实现上级下达的目标;加快水质超标原因和污染源排查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确保出境断面水质稳定达标;持续抓好医疗废物、废水规范处置,全力服务疫情防控大局;抓实全县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积极推进利用市场化方式开展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工作。
二是不断巩固历次环保督察、警示片反馈问题整改成效。由县整改办牵头,不定期组织各责任单位对涉及我县历次环保督察问题和长江经济带、省生态环境警示片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对整改不力、敷衍应付、问题反弹的部门单位和乡镇督办提醒,确保问题全面、彻底整改到位,杜绝问题“死灰复燃”。强化对未销号信访件的调度,力争今年12月底前完成兴莲乡忠山村煤矿复绿前期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明年3月份左右开展复绿工作。
三是扎实开展美丽兴国建设行动,推进项目建设。严格对照《2022年美丽兴国建设行动工作方案》,扎实推进各项既定工作,健全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压实各相关部门责任,凝心聚力推进项目建设,确保美丽兴国建设行动项目按时序进度完成。
四是保持环境监管高压态势,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继续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执法,加大日常信访件办理力度,提升信访案件处理效率,积极主动回应群众诉求,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应。持续开展服务企业接待日活动,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