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兴开管字[2017]11号
关于对开发区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实行分级管控及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通知
各企业,机关各部(室):
为了深入贯彻《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园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结合开发区实际,决定对开发区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实行分级管控并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内容
(一)分级管控的内容
1、将开发区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附:2017年开发区干部职工联系帮扶企业安排表)由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实施。分级管控分为三类,一类为一般风险企业,二类为较高风险企业,三类为高风险企业。
2、歌舞厅及娱乐场所的消防分级管控由派出所负责实施。
(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内容
企业董事长、党组织书记、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
二、原则
(一)分级管控的原则
1、行业管控的原则。化工、水泥、食品、造纸、纸箱、塑料、家具、油漆、印染、烟花爆竹等企业列为高风险企业。
2、人员密集场所管控的原则。人数在100人(含100人)以上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列为较高风险企业。
(二)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原则
1、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红线的原则。
2、加大企业安全投入原则。
3、保证企业有人管事的原则。
三、主要任务
(一)根据企业分类特点,采取不同的管控手段,突出重点行业和企业管控。
(二)要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企业自查、自改、自报机制。
(三)督促企业按安全生产“五落实、五到位”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
(四)进一步落实干部职工属地监督责任。
四、主要措施
(一)强化保障,形成合力
开发区成立以主任为组长,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为副组长,其他分管领导、部室长及相关站所(村)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委员会,整合开发区资源,统筹协调开发区安全生产工作。
(二)突出重点,加强监管
1、突出监管对象。对后二类企业重点进行管控,一类一般风险企业,挂点联系企业干部每月半年必须至少一次对企业进行监管,二类较高风险企业,挂点联系企业干部每季度必须至少一次对企业进行监管,三类高风险企业,挂点联系企业干部每月必须至少一次对企业进行监管,进行隐患排查,严格抓好隐患的整改销号。
2、突出企业主体责任。企业是安全生产的主体,对本企业的人员构成,工艺流程熟悉了解,要充分利用企业技术特长,建立健全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层级制度,做到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并于次月月初(次月1-3号)将上月自查自改情况(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自查自改报告表)上报开发区帮扶挂点干部(开发区干部职工经常下到挂点联系企业对企业负责人和分管安全生产的经理、科长、班组长进行督查)手中,由挂点干部统一交安监办汇总、归档及上报工作。
3、突出检查内容
(1)安全生产检查主要内容: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要求,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技术标准情况;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制度执行情况;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和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使用情况;隐患排查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建设项目“三同时”工作情况;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和应急救援队伍演练及装备物资配备情况;生产安全事故上报和重大隐患的上报整治情况等。
(2)季节性检查内容:①春季安全大检查:以防雷、防静电、防解冻跑漏为重点;②夏季安全大检查:以防暑降温、防汛为重点;③秋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防冻保温为重点;④冬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防爆、防中毒、防冻防凝、防滑为重点。
(3)专项检查内容:危化品、粉尘防爆、液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劳动密集企业、职业卫生、雷电灾害防御、重要时期等安全专项整治。
(4)建筑施工检查内容:①基础检查:查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建立与落实情况,施工现场安全措施的落实与安全规定的执行情况如安技措施、现场安全组织、安全活动、安全防护、个人防护、现场防火、安全标志等。②安全专业检查:临时用电系统及设备,施工准备,基础施工,结构施工,装修施工,竣工收尾等。
(三)落实责任,强化整治
开发区企业要按照《企业安全生产基本规范》(AQ/T9006-2010)及行业规范要求抓好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企业日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由企业负责,由企业组织人员实施。企业要加大投入做到“五落实、五到位”,确保安全隐患排查到位,治理到位,如需相关部门支持配合的由企业提出申请,开发区统一整合力量,统筹调度。
(四)强化督查,形成机制
开发区干部职工原则上不参与企业安全生产检查,主要职责为督促挂点帮扶企业(附:精准帮扶挂点企业安排表)是否按分级管控要求进行自查自改自报工作,并做好相关资料收集、归档工作。如企业未按分级管控要求进行自查自改自报,必须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责令整改,开发区将加强与安监局等部门沟通协作,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执法,对安全隐患严重的予以停产整顿。
江西兴国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7年6月17日
江西兴国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6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