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公布2015年度 水利工程检测单位乙级资质审批结果的补充通知
各设区市水利(水务)局,厅直有关单位:
根据《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水利部令36号)和 《江西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管理办法》(赣水建管〔2013〕269号)有关规定,按照《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乙级资质审批工作的通知》(赣水建管字〔2015〕53号)要求,经评审和公示,现将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乙级资质行政许可情况补充公布如下:
批准以下4个单位取得岩土工程类、混凝土工程类水利工程检测乙级资质:
1.抚州市宏和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2.江西建威检测调试有限责任公司
3.江西禹治水利检测工程有限公司
4.吉安正鸿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江西省水利厅
201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