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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新增2个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典型管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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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新增2个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典型管理单位

   近日,省水利厅发文公布了全省重新确定的2016年度22个典型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典型管理单位。我市会昌县石壁坑水库管理委员会(石壁坑水库)和兴国县长岗水库管理局(长岗水库)等2个管理单位列入其中。这些典型管理单位将在全市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及维修养护工作中起到引领示范作用,通过以点带面,全面推动我市水利工程管理及维修养护工作走上一个新台阶。
  典型管理单位资格为三年,实行考核、退出、轮换,一票否决等动态管理机制,省水利厅将按照《江西省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典型管理单位管理办法》定期与不定期进行检查考核,对检查考核不及格的单位,取消典型管理单位资格,并取消下年度全部中央及省级维修养护资金安排。对工程及管理单位内外环境常年保持整洁,工程日常管理、维修养护管理、财务管理、资料整编及档案管理等规范有序的单位,将从2016年起连续三年在中央或省级维修养护资金中予以重点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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