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根据《江西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和关于推进群众身边具体实事工作的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违规异地执法。无正当理由跨区域执法、未履行备案程序擅自异地办案;违规实施异地行政检查;违法查封、冻结、划转外地企业和个人财产等问题线索。
(二)趋利性执法。违背过罚相当的法治原则,未依据法定标准及程序擅自设立罚款项目或提高罚款额度的过罚款行为;只注重罚款而忽视对违法行为的纠正和教育的以罚代管行为;将执法与经济利益挂钩,执法行为与个人或部门存在利益输送等违纪违法行为线索。
(三)乱收费。收取已明令取消的费用或重复收费、为规避政策规定拆分收费项目、强制企业接受指定的中介机构提供服务等问题线索。
(四)乱罚款。针对同一类案件作出处罚种类不同、幅度相差过大,执法尺度不一、处罚过度、滥用执法裁量权,罚没财物乱处置等问题线索。
(五)乱检查。不具备行政检查主体资格实施检查;未按照规定程序实施检查;随意扩大行政检查范围;对同一主体重复检查、多头检查、任性检查、以各种名义变相检查等问题线索。
(六)乱查封。无审批手续的乱查封、乱扣押、乱冻结;查封与案件无关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重复查封;超期查封;违规使用或处置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等问题线索。
(七)涉企行政执法及其他违规执法问题。
二、投诉举报受理
(一)电话投诉举报:请拨打0797-7792090(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二)电子邮件投诉举报:请将相关情况发送至电子邮箱:xgzfjdj@163.com。
(三)信函投诉举报:请将相关材料邮寄至兴国县司法局(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兴国县将军大道653号,邮政编码:342400)。
三、注意事项
(一)受理范围主要为整治重点中明确的突出问题相关线索。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请依法依规向有关部门提出。已进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程序的,不予受理。
(二)投诉举报问题线索时应注明投诉举报人的有效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沟通联系。我们将对投诉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三)投诉举报人应当客观准确反映问题,不得虚构问题线索和夸大事实进行恶意投诉举报;如借投诉举报名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感谢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我县行政执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特此通告。
兴国县司法局
2025年4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