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国县科技创新中心2023年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兴国县科技创新中心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兴国县科技创新中心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兴国县科技创新中心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兴国县科技创新中心“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兴国县科技创新中心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兴国县科技创新中心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负责全县科学技术进步的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
负责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创建科技创新基地平台载体并进行规范化管理,培育科技型企业和新型研发机构;
负责编制科技发展规划和县本级科技科技计划项目;完善相关科技政策,组织科技培训、科技普及、科技评估、科技金融等工作;
负责全县科技人才管理、引进国外智力、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
负责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市场管理,技术合同登记,科技重大专项工作;
负责农业科技园区、科技下乡、科技扶贫、绿色技术创新、科技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2023年兴国县科技创新中心部门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兴国县科技创新中心。
编制人数小计16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16人,自收自支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小计15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15人,行政在职人数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数0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15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7人,退职人员0人,遗属人数0人。
第二部分 兴国县科技创新中心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总额450.59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50.596万元。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兴国县科技创新中心系2022年新成立部门,2022年年初未安排预算。
具体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15.596万元,占总预算收入的92.23%;其他收入35万元,占总收入的7.77%。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本部门支出预算总额450.59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50.596万元。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兴国县科技创新中心系2022年新成立部门,2022年年初未安排预算。
按支出项目类别及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基本支出 218.2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18.2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6.0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24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12万元,资本性支出2.81万元,其他相关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32.3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32.3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其他相关支出232.34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其中:科学技术支出358.7844万元,占预算总额的79.6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0996万元,占预算总额的6.68%;卫生健康支出9万元,占预算总额的2%;住房保障支出17.712万元,占预算总额的3.93%;其他支出35万元,占预算总额的7.77%。所有项目较上年均增加100%,原因是兴国县科技创新中心系2022年新成立部门,2022年年初未安排预算。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本部门财政拨款(补助)支出预算415.596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额的92.23%,较上年预算安排415.59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兴国县科技创新中心系2022年新成立部门,2022年年初未安排预算。
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基本支出 218.2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18.2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6.0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24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12万元,资本性支出2.81万元,其他相关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97.3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7.3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其他相关支出197.34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科学技术支出358.784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58.784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099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0.099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71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7.712万元;所有项目较上年均增加100%,原因是兴国县科技创新中心系2022年新成立部门,2022年年初未安排预算。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12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 12万元,增长 100%。
按照《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2.8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8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3年本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无。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个,涉及资金232.34万元。
其中:项目名称:科技奖励基金
1.项目概述:进行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培育与认定;促进全县科技成果转化;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增强企业科技创新能力
2.立项依据:兴府办拨款抄字【2022】252号
3.实施主体:兴国县科技创新中心
4.实施周期: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5.年度预算安排:77.34万元
6.年度绩效目标:强化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和认定;支持企业吸纳先进技术成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积极引导中小企业从科技人员、研发费用、知识产权等方面加大投入。
项目名称:科技三项经费
1.项目概述: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科技创新赋能行动,进一步提升创新驱动发展能级,推动企业加大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力度、培育新兴产业,根据《2022 年兴国县科技创新赋能行动工作方案》(兴办字〔2022〕19号)和《兴国县强化科技创新赋能若干政策措施》(兴府办字〔2022〕80号)文件要求,设立该项目。
2.立项依据:兴府办拨款抄字【2022】252号
3.实施主体:兴国县科技创新中心
4.实施周期: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5.年度预算安排:60万元
6.年度绩效目标:持续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项目名称:业务工作经费
1.项目概述:保障业务工作正常开展,保障机构正常运转;以《兴国县强化科技创新赋能若干措施》(兴府办字【2022】80号)为指导,开展科技创新赋能行动,进一步夯实我县科技创新基础,激发创新活力。
2.立项依据:兴府办拨款抄字【2022】252号
3.实施主体:兴国县科技创新中心
4.实施周期: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5.年度预算安排:60万元
6.年度绩效目标:保障业务工作正常开展,保障机构正常运转;以《兴国县强化科技创新赋能若干措施》(兴府办字【2022】80号)为指导,开展科技创新赋能行动,进一步夯实我县科技创新基础,激发创新活力。
项目名称:兴国县科技创新中心2023年其他资金
1.项目概述:其他资金
2.立项依据:根据日常业务工作需要立此项
3.实施主体:兴国县科技创新中心
4.实施周期: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5.年度预算安排:35万元
6.年度绩效目标:通过其他资金项目库,得以接收来自其他单位、个人的资金,从而保障机构的日常运转。
(九)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兴国县科技创新中心部门“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2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 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接待费5.7万元,比上年增5.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未安排预算。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工程运行维护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第三部分 兴国县科技创新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3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对部门或单位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行解释。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四)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五)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六)死亡抚恤:反映单位遗属人员生活补助。
附件1-兴国县科技创新中心部门预算表1-9
附件2-兴国县科技创新中心部门预算表10(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附件3-兴国县科技创新中心部门预算表11(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