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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 年兴国县房屋市政建筑施工 “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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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字[2022]39

关于开展2022 年兴国县房屋市政建筑施工 “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各在建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按照《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国市监质发〔2022〕76号 )、《赣州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2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赣市质强办字〔2022〕5号)、赣州市住建局《关于开展2022年赣州市房屋市政建筑施工“质量月”活动的通知》(〔2022〕115号)文件要求,定于2022年9月开展我先房屋市政建筑工程“质量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推动质量变革创新促进质量强国建设

二、活动内容

(一)广泛开展质量主题宣传。积极运用全媒体广泛宣传“质量月”系列活动。项目建设有关单位应在施工现场围挡、架体等醒目位置以宣传展板(不少于1块)、悬挂宣传条幅(不少于2条)及LED显示屏滚动播放等各种形式进行宣传,结合党建活动,推动企业质量主体责任意识提升,营造浓厚氛围。

(二)组织质量管理培训活动。县城镇发展服务中心要印发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相关手册资料,并组织组织监督人员,项目参建单位参加省、市、县工程质量管理培训活动,进一步推进混凝土举牌验证制度,加强创建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示范工地机电安装常见问题防治,组织开展混凝土举牌验证操作流程知识讲座及创建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示范工地机电安装常见问题培训讲座,强化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管理。

(三)开展工程质量标准化示范项目观摩活动。推行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建设,提高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水平,树立标杆、弘扬先进,组织开展我县景行研学建设项目确定省级工程质量标准化观摩活动、江茂凤凰城建设项目确定市级工程质量标准化观摩活动;广泛交流分享质量管理经验,促进建设工程领域整体质量水平提升。

(四)开展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执法检查。结合省安委会安全生产巡查“回头看”、中秋节前安全生产及“质量月”活动,聘请质量安全专家参与,开展一次防开裂渗漏等质量常见问题、举牌验证制度推进情况及实体抽查抽测综合性检查。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县城镇发展服务中心、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按照省、市活动具体安排,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质量月”活动各项工作。以“质量月”为契机,深化“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广泛动员,营造氛围。“质量月”活动为平台,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坚持活动重心下移,线上线下结合开展主题活动,推动基层一线广泛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推动质量进企业、进项目、进班组。发挥“质量月”活动影响力,在全县掀起建设质量强县的热潮,推动全县质量共治,有效服务民生。

(三)认真开展,总结实效。活动期间,有关活动组织主体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廉洁、高效推动活动开展。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活动开展安全有序。县城镇发展服务中心、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认真分析总结、收集活动工作成果,形成总结材料,并于9月25日前将相关资料(总结、图片等)报送至市住建局,联系人:陈小荣,电话: 0797-5325105,邮箱:1197664874@qq.com。

附件:2022 年全国“质量月”活动口号(参考)

 兴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915


附件

2022 年全国“质量月”活动口号(参考)

1.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大力推进质量强国建设  

2.服务新发展格局助推高质量发展

3.培育经济发展新优势促进质量强国建设

4.坚持质量第一建设质量强国

5.让质量强国深入人心让质量提升扎实推进

6.走质量效益型发展道路打造区域质量发展新优势

7.提升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8.建设质量强国共享美好生活

9.优化营商环境建设质量强国

10.加强全面质量管理促进质量变革创新

11.打造中国精品畅享中国品牌

12.弘扬工匠精神推动品质革命

13.夯实质量基础提升服务效能

14.质量发展利民惠民

15.人人创造质量人人享受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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