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住建字[2022]19号
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转包挂靠出借资质等违法违规
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转包挂靠出借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赣建建〔2022〕4号)、市住建局《关于转发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转包挂靠出借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2022〕39号)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了《关于开展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转包挂靠出借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兴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5月5日
关于开展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领域转包挂靠出借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
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省纪委监委工作要求, 深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遏制建筑市场转包挂靠出借资质等乱象,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转包挂靠出借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赣建建〔2022〕4号)、市住建局《关于转发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转包挂靠出借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对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和工程建设领域反腐败的工作要求,坚持突出重点、综合整治、标本兼治,坚持底线思维,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构建长效常治制度和机制,坚决打好专项整治工作攻坚战和持久战,确保我县建筑市场秩序实现根本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整治,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通报曝光一批典型案例,使工程领域转包挂靠出借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等违法活动得到有效遏制,进一步规范我县建筑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为推进我县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
三、整治范围
2020年1月以来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纳入本次专项整治工作范围,重点抓好政府投资类项目整治排查,包括财政直接投资项目、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投资项目、政府投融资平台投资项目。
四、整治重点
1.转让、出租资质参与投标、围标、串标的问题;
2.母公司承接工程交由子公司施工或个人施工的问题;
3.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 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问题;
4.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部人员未签订合同或未缴纳社保,或 派驻的项目负责人未对该工程的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的问题;
5.施工总承包单位收取“管理费”将工程转包给其他单位或 个人施工的问题;
6.违规采取合作、联营、个人承包等方式承包工程的问题;
7.专业工程分包给无资质的企业或个人的问题;
8.专业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专业工程中非劳务作业部分再 分包的问题;
9.其他违法违规问题。
五、时间安排
1. 自查阶段(5 月 8日前)。此阶段主要由项目建设单位牵头,组织本项目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开展自查,并如实填报《自查表表》(附件1-3),并于5月8日前各个项目各整治对象自查表(附件1-3)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报兴国县住建局建筑业监管股(电话:0797-5322026,电子邮箱:xgjsztb@163.com;联系人:赖颖华)。
2. 随机抽查(5 月 25日前)。县住建局抽取不少于 20%的工程项目开展检查,对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拖欠工程款、未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和有群众投诉举报线索的项目列为必查对象。对发现国有企业存在转包挂靠出借资质的,将通报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深入追查市场乱象背后的违纪违法问题。
3.重点检查(6 月 20 日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各地工作 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专项整治期间群众反映问题突出、 零线索、零问题、零处罚的地区,检查比例不少于 5%,仔细查找 工作漏洞和薄弱环节。对认定有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的施 工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 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查处、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对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在日常管理中或者前期抽查中应当发现或者发现转包挂靠出借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不及时报告的情形予以通报,责令认真整改,并予以问责处理。
4.全面总结(7月10日前)。县住建局及时对专项整治行动推进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形成书面总结报告(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和主 要做法、发现的主要问题、典型案件及处理情况,建章立制情况 及下一步工作打算等),于2022年7月10日前报市住建局。
六、有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各项目相关单位充分认识开展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转包挂靠出借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 省委、省政府对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和工程建设领域反腐败的工作要求,把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转包挂靠出借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坚持底线思维,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通报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堵塞监管漏洞,构建长效常治制度和机制,坚决打好专项整治工作攻 坚战和持久战,确保建筑市场秩序实现根本好转。
(二)突出整治重点,把握工作要求。转包挂靠出借资质问题整治是工程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重要组成部分,要坚持整治高标准、检查严要求、整改同部署、工作同推进。
(三)严明工作纪律,坚决追究责任。各检查人员在检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不担当、不履责、搞形式、走过场、推诿扯皮、弄虚作假、包庇纵容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通报纪检监察机关进行追责问责。对发现的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应当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附件:1.兴国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转包挂靠出借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建设单位自查表;
2.兴国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转包挂靠出借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整治施工单位自查表;
3.兴国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转包挂靠
出借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整治监理单位自查表;
4.兴国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转包挂靠出借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汇总表。
附件 1:
兴国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转包挂靠出借
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建设单位自查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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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本 情况 |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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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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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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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许 可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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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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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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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承包合同 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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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 (万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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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查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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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
存在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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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否 |
违法违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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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违规将工程项目发包给个人或者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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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存在依法应当招标未招标或未按照法定招标程序发包的 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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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存在将应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设工程分解成若干部 分发包给不同的承包单位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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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指定或变相指定分包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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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现场实际负责人是否属于施工单位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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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缴纳的履约保证金是否由施工单位银行帐户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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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是否直接支付给个人或者分包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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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存在个人或个人以施工总包的单位名义申请工程进度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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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发现工程项目存在转包挂靠、违法分包、出借资质问题的 线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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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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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自查承诺如下: 本项目严格按照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转包挂靠出借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专 项整治工作要求开展自查,自查情况属实, 如有不实之处,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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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签字): |
单位(盖章):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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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兴国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转包挂靠出借
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整治施工单位自查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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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 情况 |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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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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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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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许 可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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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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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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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额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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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 (万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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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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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社 保缴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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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是 否发生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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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存在转让、出 租资质证书行为 |
¡ 转让资质参与投标 ¡ 开介绍信出租资质参与投标 ¡ 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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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存在转包行为 |
¡ 母公司承接工程交由子公司施工 ¡ 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 ¡ 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部人员未签订合同或未缴纳社保,或派驻的项目负责 人未对该工程的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 ¡施工总承包单位收取“管理费”将工程转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 ¡ 违规采取合作、联营、个人承包等方式承包工程的 ¡ 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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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存在违法分包 行为 |
¡ 专业工程分包给无资质的企业或个人 ¡ 专业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专业工程中非劳务作业部分再分包 ¡ 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单位 ¡ 专业作业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劳务再分包的 ¡ 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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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违法违规情况 |
¡ 未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 ¡ 拖欠农民工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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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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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自查承诺如下: 本项目严格按照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转包挂靠出借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 治工作要求开展自查, 自查情况属实,如有不实之处, 愿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处罚、建筑市场 主体黑名单等在内的相应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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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兴国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转包挂靠出借
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整治监理单位自查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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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 情况 |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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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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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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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许 可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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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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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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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合同额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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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 (万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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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查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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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
存在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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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否 |
违法违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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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监理工程师是否在建筑工人实名制系统考勤并到岗履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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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是否存在超越资质承揽工程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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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是否属于中标施工单位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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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是否定期参加监理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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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项目关键岗位人员是否均通过建筑工人实名制系统考勤并在 岗履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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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当地主 管部门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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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是否发现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存在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 质量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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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发现工程项目存在转包挂靠、违法分包、出借资质问题的线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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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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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自查承诺如下: 本项目严格按照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转包挂靠出借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要求 开展自查,自查情况属实,如有不实之处,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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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
单位(盖章):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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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兴国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转包挂靠出借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
情况汇总表( 阶段)
填表单位: 填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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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地区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施工单位 |
监理单位 |
违法违规 行为类型 |
案件简介 |
处理进展 |
处罚 金额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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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人: 审核人: 填表人:
填表说明:1.违法违规行为请填写以下类型:未批先建、转包、违法分包、出借资质、其他;
2.表中数据均为累计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