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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国县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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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解情、降低森林火险等级、水库蓄增、改善人居生态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条例规定,兴国县人工影响天气中心将于2025325日起开展人工增雨作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作业时间:2025325日至2025年424日;

二、作业范围:全县范围内;

三、作业方式:采用BL-1A型56毫米增雨火箭弹、地面碘化银发生器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四、故障弹药处理:广大居民如发现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使用的催化器具残留物,请勿擅自处理和拆卸,应第一时间与兴国县人工影响天气中心(县气象局)联系,并维护好现场,由兴国县人工影响天气中心技术人员统一处理。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797—5300682

                   兴国县人工影响天气中心

                      2025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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