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国县民政局本级
2024 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4 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 年本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 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24 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本单位收入总表》
三、《本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是:组织拟订城乡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
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
助、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负责城乡特困人
员供养;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
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
建设;参与拟订社区建设总体规划;拟订社区建设的相关配套
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社区服务站建设;拟订社会福利事业发
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和福利彩票
销售管理办法;指导福利彩票销售及彩票公益金的使用管理;
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
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进行登记和监
督管理责任;拟订婚姻管理、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的政策,负
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
构管理工作;拟订行政区划管理政策;负责行政区域的设立、
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工作;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
管理工作;负责区县边界争议调处工作;负责精神病人的救治
工作等。二、单位基本情况
2023 年民政单位股室 4 个,包括办公室、养老服务
股、社会事务股、社会救助股。
编制人数小计 56 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 10 人,参
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 0 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
数 46 人,自收自支编制人数 0 人。实有人数小计 109 人,
其中:在职人数小计 54 人,行政在职人数 10 人,参照公
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数 0 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
数 44 人。离休人数小计 0 人,退休人数小计 43 人,退职
人员 0 人,遗属人数 12 人。
第二部分 2024 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 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 年本单位收入预算总额 33590.72 万元,较上年
预算安排增加 19065.08 万元,增加 131%。增减变化主要
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13590.72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
排增加 1065.08 万元;其他收入 20000 万元,较上年预
算安排增加 18000 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 年本单位支出预算总额 33590.72 万元,较上年
预算安排增加 19065.08 万元,增加 131%。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社 会 保 障 和 就 业 支 出
33501.88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21098.74 万元;卫生
健康支出 38.73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27.09 万元;住
房保障支出 50.1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6.57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1、基本支出 606.39 万元,较上
年预算安排减少 99.4 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547.06 万
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45.36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3.97
万元。2、项目支出 32984.33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19164.48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141.73 万元,商品和
服务支出546.5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089.57万元,
其他相关支出 21206.45 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工资福利支出 688.79 万元,
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100.43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591.94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183.24 万元;对个人
和家庭的补助 11103.54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1352.4 万元;其他相关支出 21206.45 万元,较上年预算
安排增加 17629.87 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 年本单位财政拨款(补助)支出预算 13590.72 万
元,占本年支出预算额的 40.46%,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1065.08 万元,增(减)8.5%。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
具体为: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
出 13501.88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1098.74 万元;卫
生健康支出 38.73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27.09 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 50.11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6.57 万
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1、基本支出 606.39 万元,较上
年预算安排减少 99.4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547.06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45.36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3.97 万元。2、项目支出 12984.33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
排增加 1164.48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141.73 万元,
商 品 和 服 务 支 出 546.58 万 元 , 对 个 人 和 家 庭 的 补 助
11089.57 万元,其他相关支出 1206.45 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4 年本单位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
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4 年本单位无使用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4 年本单位机关运行费预算 45.36 万元较上年预
算安排减少 6.76 万元,减少 12.97%,主要原因是:减少开支。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4 年本单位政府采购总额 0 万元,其中:政府采
购货物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
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单位共有车辆 0 辆,其中:
一般公务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
2024 年本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安排购置单
位价值 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0。
(九)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 年本单位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根
据以前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优化 2024 年预算安排,并进
一步改进管理、完善政策。2024 年本单位预算安排项目
22 个,项目预算金额合计 32984.33 万元,其中:
项目一:2023 年社会救助资金
1.项目概述:按城市和农村补助标准配套
2.立项依据:兴府办字[2022]34 号
3.实施主体:兴国县民政局
4.实施方案:按相关文件严格落实
5.实施周期:长期
6.年度预算安排:项目库申报金额 6776.42 万元;
预算批复金额 6189.6 万元7.年度预算安排:保障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
基本生活,做好临时救助工作。
项目二:政府购买服务形式保障人员
1.项目概述:差额拨款人员工资
2.立项依据:政府抄告
3.实施主体:兴国县民政局
4.实施方案:按相关文件严格落实
5.实施周期:长期
6.年度预算安排:项目库申报金额 141.73 万元;预
算批复金额 141.73 万元
7.年度绩效目标:解决差额拨款人员工资等
项目三:民办养老机构床位运营补贴
1.项目概述:民办养老机构床位运营补贴
2.立项依据:赣府厅发[2021]6 号
3.实施主体:兴国县民政局
4.实施方案:按相关文件严格落实
5.实施周期:长期
6.年度预算安排:项目库申报金额 186.65 万元;预
算批复金额 186.65 万元
7.年度绩效目标: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
务
项目四:村小组长报酬
1.项目概述:村小组长 4615 人*2400 元/年/人
2.立项依据:兴办字[2018]65 号3.实施主体:兴国县民政局
4.实施方案:按相关文件严格落实
5.实施周期:长期
6.年度预算安排:项目库申报金额 110.48 万元;预
算批复金额 1110.48 万元
7.年度预算安排:提升村小组长待遇
项目五:民政婚姻登记工本费补助
1.项目概述:婚姻登记工本费补助
2.立项依据:兴府办拨款抄字[2012]277 号
3.实施主体:兴国县民政局
4.实施方案:按相关文件严格落实
5.实施周期:长期
6.年度预算安排:项目库申报金额 6.5 万元;预算
批复金额 6.5 万元
7.年度预算安排:婚姻登记对象工本费
项目六:敬老院工作人员工资
1.项目概述:敬老院工作人员工资 115 名*2000 元/
月*12 月
2.立项依据:兴府办字[2019]30 号
3.实施主体:兴国县民政局
4.实施方案:按相关文件严格落实
5.实施周期:长期
6.年度预算安排:项目库申报金额 414 万元;预算批复金额 276 万元
7.年度预算安排:保障工作人员工资待遇。
项目七:乡镇民政工作经费
1.项目概述:各乡镇按人口比例安排工作经费
2.立项依据:赣市府办发[2017]57 号
3.实施主体:兴国县民政局
4.实施方案:按相关文件严格落实
5.实施周期:长期
6.年度预算安排:项目库申报金额 98 万元;预算批
复金额 98 万元
7.年度预算安排:解决乡镇民政工作经费
项目八:两老干部补助
1.项目概述:老主任、老村长补助
2.立项依据:兴府办拨款抄字[2019]174 号,兴民字
[2022]10 号
3.实施主体:兴国县民政局
4.实施方案:按相关文件严格落实
5.实施周期:长期
6.年度预算安排:项目库申报金额 149.93 万元;预
算批复金额 149.93 万元
7.年度预算安排:缓解“两老”干部家庭困难,促
进社会和谐稳定。项目九:养老院综合责任保险试点
1.项目概述:养老机构运营床位数 1000 确定,每床
110 元(省负担 62 元,县负担 48 元)
2.立项依据:赣民字[2020]53 号
3.实施主体:兴国县民政局
4.实施方案:按相关文件严格落实
5.实施周期:长期
6.年度预算安排:项目库申报金额 15 万元;预算批
复金额 4.8 万元
7.年度预算安排:养老院综合责任保险试点
项目十: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秋冬季服装、棉被
1.项目概述:集中供养特困人员购买秋冬季服装、
棉被
2.立项依据:兴办字[2013]66 号
3.实施主体:兴国县民政局
4.实施方案:按相关文件严格落实
5.实施周期:长期
6.年度预算安排:项目库申报金额 142.08 万元;预
算批复金额 142.08 万元
7.年度预算安排: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
项目十一:居家养老站点建设经费
1.项目概述:对农村、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建设补助
2.立项依据:赣府厅发[2021]16 号3.实施主体:兴国县民政局
4.实施方案:按相关文件严格落实
5.实施周期:长期
6.年度预算安排:项目库申报金额 500 万元;预算
批复金额 65 万元
7.年度预算安排:增加居家养老服务站点,提高老
年人生活质量
项目十二:残疾人两项补贴县级配套
1.项目概述:对残疾人发放生活和护理补贴
2.立项依据:兴府办字[2022]34 号
3.实施主体:兴国县民政局
4.实施方案:按相关文件严格落实
5.实施周期:长期
6.年度预算安排:项目库申报金额 1000 万元;预算
批复金额 800 万元
7.年度预算安排:维护残疾人基本权益,缓解残疾
人家庭经济压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项目十三:高龄补贴
1.项目概述:80 岁以上老年人补贴
2.立项依据:赣市办字[2011]20 号、赣市府发
[2013]11 号
3.实施主体:兴国县民政局
4.实施方案:按相关文件严格落实5.实施周期:长期
6.年度预算安排:项目库申报金额 1980 万元;预算
批复金额 1980 万元
7.年度预算安排:提高老年人生活水平。
项目十四: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费
1.项目概述: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费
2.立项依据:赣府发[2022]3 号
3.实施主体:兴国县民政局
4.实施方案:按相关文件严格落实
5.实施周期:长期
6.年度预算安排:项目库申报金额 11.64 万元;预
算批复金额 11.64 万元
7.年度预算安排:安定老年生活,增进老年人福祉。
项目十五:建档立卡贫困重度失能残疾照护和托养补助
1.项目概述:居家照护 377 人,集中托养 5 人
2.立项依据:兴民字[2021]16 号
3.实施主体:兴国县民政局
4.实施方案:按相关文件严格落实
5.实施周期:长期
6.年度预算安排:项目库申报金额 276.4 万元;预
算批复金额 276.4 万元
7.年度预算安排:为建档立卡贫困重度失能残疾人
提供照护和托养补助
项目十六:县级集中照护机构护理补贴1.项目概述:1 万元/人/年*200 人
2.立项依据:兴办字[2020]9 号
3.实施主体:兴国县民政局
4.实施方案:按相关文件严格落实
5.实施周期:长期
6.年度预算安排:项目库申报金额 200 万元;预算
批复金额 200 万元
7.年度预算安排:提升照护服务质量
项目十七:殡葬免费五项服务资金
1.项目概述:按火化数 1740 元/具*5000 具
2.立项依据:兴府办抄字[2019]378 号
3.实施主体:兴国县民政局
4.实施方案:按相关文件严格落实
5.实施周期:长期
6.年度预算安排:项目库申报金额 950 万元;预算
批复金额 950 万元
7.年度预算安排:推行火化政策,减轻群众负担
项目十八:敬老院工作人员养老保险
1.项目概述:全县 110 人,按年工资总额 2.4 万元
/人的 12%计算
2.立项依据:兴办字[2013]66 号
3.实施主体:兴国县民政局
4.实施方案:按相关文件严格落实5.实施周期:长期
6.年度预算安排:项目库申报金额 49.68 万元;预
算批复金额 33.12 万元
7.年度预算安排:提高敬老院工作人员待遇
项目十九:民政工作经费
1.项目概述:补助民政工作经费缺口
2.立项依据:兴府办拨款抄字[2013]495 号
3.实施主体:兴国县民政局
4.实施方案:按相关文件严格落实
5.实施周期:长期
6.年度预算安排:项目库申报金额 60 万元;预算批
复金额 60 万元
7.年度预算安排:补助民政工作经费不足
项目二十:乡镇民政窗口受理岗位人员工资
1.项目概述:2000 元/人/月*26 人*12 个月
2.立项依据:兴府办抄字[2019]403 号
3.实施主体:兴国县民政局
4.实施方案:按相关文件严格落实
5.实施周期:长期
6.年度预算安排:项目库申报金额 62.4 万元;预算
批复金额 62.4 万元
7.年度预算安排:提高乡镇民政工作效率
项目二十一:敬老院工作经费
1.项目概述:按院民数每人每年给予 500 元的工作经费,按 1000 个院民计算
2.立项依据:兴府字[2008]50 号
3.实施主体:兴国县民政局
4.实施方案:按相关文件严格落实
5.实施周期:长期
6.年度预算安排:项目库申报金额 240 万元;预算
批复金额 240 万元
7.年度预算安排:解决敬老院工作经费
项目二十二:兴国县民政局 2024 年其他资金
1.项目概述:历年安排
2.立项依据:按要求申报
3.实施主体:兴国县民政局
4.实施方案:按相关文件严格落实
5.实施周期:长期
6.年度预算安排:项目库申报金额 20000 万元;预
算批复金额 20000 万元
7.年度预算安排:保障单位正常运转
二、2024 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 年本单位“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 14.60
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比上年增加 0 万元,主
要原因是:无相关业务,不安排相关资金。
公务接待费 14.6 万元,比上年减少 0.8 万元,主要原因是:按要求递减。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 万元,比上年增加万元,主
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无相关业务,不安排相关资金。
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比上年增加 0 万元,主要
原因是:无相关业务,不安排相关资金。
第三部分 2024 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本单位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
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
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
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
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
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本单位
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
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 2024 年收支差额的数
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 2023 年全部结转和结
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
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对本单位或单位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明细到项级),结合本单位实际,参照《2024 年政府
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行解释。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事业单位)的基
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事
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
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
保险费的支出。
(四)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
保险缴费经费。
(五)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本单位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六)死亡抚恤:反映单位遗属人员生活补助。
三、相关专业名词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
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
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
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
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
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
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
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
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
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
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
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