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国县民政局单位2022年度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兴国县民政局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兴国县民政局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兴国县民政局是县政府主管民政工作的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主要职责
(一)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框架内,编制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县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年度检查工作,并按照管辖权限进行执法监察,承担社会组织信息管理工作。
(三)拟定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牵头负责农村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和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指导全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四)拟定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依法指导村(居)民自治,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负责乡镇(区)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和边界争议的调处。负责乡镇(区)以上行政区划名称、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和城市街道的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全县地名标志设置和管理工作,推行、公布标准地名的使用,指导全县标准地名资料的编辑和审定、收集整理和鉴定地名档案。
(六)承担全县老年人福利工作,拟定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和养老服务市场化工作。
(七)拟定促进全县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组织和指导慈善组织捐助工作。拟定全县福利彩票管理制度,监督福利彩票的开奖和销售,管理监督福利彩票代销行为,管理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拟定全县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政策,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八)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定全县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参与拟定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指导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做好县际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事务,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负责全县因公致残公务员、人民警察残疾等级评定和调整工作。
(九)拟定全县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政策、标准,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指导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指导县内儿童收养登记管理工作,做好华侨以及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中国公民在县内收养子女的登记工作。
(十)负责民政系统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养老服务、特困供养、儿童福利、未成年人保护、救助管理、殡葬服务等机构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十二)交叉职责划分
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定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设立 4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养老服务股、社会事务股、社会救助股。
本单位2022年年末实有人数58人,其中在职人员58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0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收入总计29617.34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1年减少2942.26万元,下降100%;本年收入合计29617.34万元,较2021年增加3039.81万元,增长11%,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22334.8万元,占75%;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7282.54万元,占25%。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支出总计 29617.3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29617.34万元,较2021年增加97.55万元,增长0.1%,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1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账务年末结转清零。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052.15万元,占4%;项目支出28565.2万元,占96%;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101.62万元,决算数为2233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0%。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997.02万元,决算数为22242.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1%,主要原因是:增加上级下达的困难群众救助资金。
(二)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6.3万元,决算数为92.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3%,主要原因是:决算数包涵差额拨款人员的医疗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0.65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将住房保障部分支出列入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52.15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816.56万元,较2021年增加197.05 万元,增长32%,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及新入职2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18.38万元,较2021年减少41.55万元,下降16%,主要原因是:节约单位开支。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7.21万元,较2021年减少151.8万元,下降90%,主要原因是:生活补贴减少,账务处理入账口径与上年略有不同。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2021年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无此项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23万元,决算数为11.02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50%,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5.18万元,下降31%,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减少) 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此项支出。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此项支出。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无此项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23万元,决算数为11.02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 50%,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5.18万元,下降31%,主要原因是节约单位开支。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节约单位开支。全年国内公务接待125批,累计接待983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主要为:接待上级领导考核及检查。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 0 %,主要原因是无此项支出,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此项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0辆。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此项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8.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1.55万元,降低15%,主要原因是:节减单位开支,其中:办公费减少15万元,差旅费减少25万元。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24.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9.3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55.6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 %,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 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本单位无此项开支。
九、预算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纳入2022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39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8745.61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65%。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22年度《农村低保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四)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五)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六)死亡抚恤:反映单位遗属人员生活补助。
三、“三公”经费支出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三公”经费支出: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