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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国县光荣院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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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国县光荣院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兴国县光荣院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兴国县光荣院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兴国县光荣院是民政局主管的一个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能:

(一)负责全院职工院民的政治理论学习;

(二)负责对院民生活起居的照料;

(三)负责对院民的医疗保障工作;

(四)负责维护院内基础设施和优化环境的工作;

(五)负责全院安全保卫工作;

(六)承办民政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兴国县光荣院

本部门2020年年末实有人数4人,其中在职人员4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3人;年末其他人员7人。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199.43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75.28万元,较2019年减少38.2万元,下降33.66%;本年收入合计124.15万元,较2019年增加36.89万元,增长42.27%,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供养优抚对象开支。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74.15万元,占59.73%;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50万元,占40.27%。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总计199.4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   128.26万元,较2019年增加2.78万元,增长2.21%,主要原因是:提高了优抚对象的伙食标准;年末结转和结余71.17万元,较2019年减少4.1万元,下降5.44%,主要原因是:加快了资金支付速度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50.17万元,占39.12%;项目支出78.09万元,占60.88%;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5.22万元,决算数为82.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1.14万元,决算数为78.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0.93%,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优抚对象支出

(二)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08万元,决算数为4.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74%,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养老保险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0.17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47.42万元,较2019年减少8.07万元,下降14.54%,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75万元,较2019年增加0.75万元,增长37.5%,主要原因是:增加办公费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较2019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2019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 0%,主要原因是: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16万元,决算数为0.0158万元,完成预算的98.75%,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0.0042万元,增长21%,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年初预算数为0.016万元,决算数为0.0158万元,完成预算的98.75%,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0.0042万元,增长2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降低接待标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降低接待标准全年国内公务接待1批,累计接待4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75万元,增长37.5%,主要原因是:办公费用增加等。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我单位无车辆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所有二级项目1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78.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优抚金”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8.0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组织对财务后勤部门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8.08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绩效评价良好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应当将2020年度部门决算项目绩效自评综述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进行公开。)

我部门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2020年度全县集中供养对象抚恤款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绩效自评总体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2020年度全县集中供养对象抚恤款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8.08万元,执行数为78.0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集中供养对象的福利待遇得到有效保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群众满意度85%以上。我县集中供养的各项工作全面开展,新业务层出不穷,财政经费预算不足已经成为困扰我县优抚各项业务深入发展的新问题,按可持续性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角度出发,建议财政预算逐年增加项目经费。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关于2020年度全县集中供养对象抚恤款项目资金的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认真执行贯彻党和国家对集中供养对象工作的方针、政策,建立和完善集中供养制度,负责全院老年人的服务安置管理工作,不断提高供养对象的生活质量。

二、项目单位绩效报告情况

2020年,在各级的正确领导下,我院按照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较好的完成了全年度各项目标任务。

三、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为了全面完成省、县政府下达的集中供养工作目标任务,完善集中供养工作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保障我县集中供养的各项制度的顺利实施。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1、2020年度,我院完成35名供养对象的优抚工作。

2、集中供养对象生活质量显著提高。

3、集中供养成本节约率达到75%以上

(三)绩效评价过程

1、前期准备:组织宣传、人力及物力配备。

2、组织实施:全年计划、重点开展。

3、分析评价:全面完成项目年度任务。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项目资金财政按进度拨付到位。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项目资金用于项目业务开展。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项目资金按以收定支,量入为出的管理原则实施。

(二)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1、项目组织情况分析:项目在县政府及有关文件依据下组织。

2、项目管理情况分析:项目在市人社、本单位等部门监督和管理下开展。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经济性分析

1)项目成本(预算)节约情况:项目完成,经费无结余,存在财政预算不足情况。

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1)项目的实施进度:项目均按拟定计划完成。

2)项目完成质量:符合条件的对象得到照顾,生活质量显著提高。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截止2020年12月末,全年执行780800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0%。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集中供养对象的福利待遇得到有效保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群众满意度85%以上。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本单位保质保量地完成2020年度项目工作任务。

六、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因本单位的业务拓展及人员增加,为保障工作的可持续性建议财政预算增加预算经费。

七、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我县集中供养的各项工作全面开展,新业务层出不穷,财政经费预算不足已经成为困扰我县各项业务深入发展的新问题,按可持续性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角度出发,建议财政预算逐年增加项目经费。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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