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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政局2023年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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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政局2023年工作总结和2024年

工作计划

    2023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民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县民政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视察江西、赣州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定位,认真履行了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能,现将2023年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主要进展情况

(一)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进一步夯实。局党组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领导,不断提高把方向、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认真学习习近平“模范办公室”评比活动,在干部职工大会上颁发“模范办公室”流动红旗。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的制度约束机制,持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决纠治“四风”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2023年以来,先后召开了“提素质、改作风”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警示教育大会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三化’”动员会、“3.23”警示教育活动,以及参观、调研等活动12次。局主要领导班子成员、分管领导与股室负责人开展政治谈话全覆盖。制定《兴国县民政局2023年度效绩考核方案》,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深入开展“四强”党支部党建工作,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提升。积极开展并参与各项文体活动,在全县民政系统开展“新征程扛起新使命、新担当谱写新篇章”主题演讲比赛,凝聚了干部人心,参加全县工间操比赛获“优秀奖”,参加全县机关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立足岗位作贡献 创先争优当先锋”主题演讲比赛2名干部分别获“三等奖”“优秀奖”。

)基本民生保障底线进一步兜牢。报请政府出台了《关于做好 2023年城乡困难群众提标提补工作的通知》,从2023年1月1日起,继续提高全县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开展了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月活动。2023年以来,保障城乡低保15731户33887人,发放低保救助资金1.5亿元。保障城乡特困人员2920人,发放特困资金2653.65万元,下拨临时救助备用金407万元,救助1433 人次。持续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行特困供养对象和孤儿住院医疗自付费用就诊机构先行垫付财政兜底政策,做好“三类人员”摸排核查工作,落实好低保渐退机制,对一些因困难原因消失的低保对象,给予6个月至3年的低保享受过期,确保不出现生活返贫现象。

(三)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推进社富、崇贤、城岗、兴莲等敬老院新(改)扩建。完成350张家庭养老床位建设,700人21000人次的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全县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建成2个日间照料中心;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覆盖行政村的85%。建成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点14个,城乡居家养老服务站点262个。积极探索农村互助养老服务模式,江西省民政工作通报第12期刊登兴国县农村互助养老服务典型经验做法,《新华每日电讯》刊登我县农村互助养老服务模式,我县农村互助养老改革工作在《中国改革报》《江西改革动态》《赣州改革动态》刊发。积极推动公办养老机构改革,5月30日印发了《关于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实施方案》。6月7日与县总工会、县人社局联合开展兴国县2023年“振兴杯”职业技能大赛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及竞赛,培训养老护理人员100人,参加预赛50人,参加决赛20人,评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16人。

)基层社会治理创新进一步提升。深入开展国家乡村地名服务工作试点和乡镇行政区划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上传地名信息1447条,采集重点推荐特色资源信息76条,乡村道路街巷命名12个,拟定81条道路的命名方案,设置乡村级地名标志牌764块。继续抓好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365天服务不打烊”工作。新增古龙岗镇光明社区、窖镇兴梅社区。推动民政部政策研究中心与五里亭村党总支开展结对共建,推进共建事项有效落实。协调华中科技大学社会学院与我县合作设立“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合作基地”,并举行了签约授牌仪式。抓好了县儿童福利院创新转型发展,2月份,将我县儿童福利院在院11名孤儿(兴国8人、崇义1人、上犹2人)全部转移至市儿童福利院代养。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工作,组织开展了“情暖新春 共护未来”主题服务和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活动。投入资金29.8万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全县已纳入保障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重点留守儿童开展监护状况和心理健康专业评估,进一步确定法定监护人、明确所有抚养义务人对经评估存在问题的儿童,每月开展2次探视巡访、心理疏导服务,落实兜底监护、关爱服务、心理干预等帮扶措施。实施特殊困难群体关爱保护,加强精神卫生福利机构监督管理,实施精神病人福利院改(扩)建项目建设,开展“精康融合”专项行动,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站点建设

)婚丧领域移风俗进一步深化推进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全县共建设农村骨灰堂105个,已完工并投入使用的有99个,长冈生态墓园已完成土石方、条带整理、停车场基础及墓区硬质铺装工作。2023年以来,全县遗体火化3686具,火化率为107.55%。印发《兴国县推进婚丧领域移风易俗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2-2024年)》《全县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进一步强化行业责任落实、行业运营管理,加强殡葬中介服务和丧葬用品市场监管,规范殡葬服务市场秩序,大力整治殡葬领域乱象,推动建立殡葬管理长效机制,促进殡葬行业高质量发展。组建“三沿六区”散埋乱葬专项巡查队开展常态化巡视巡查,重点开展高速、国省道、铁路沿线老旧坟墓治理工作。组织召开了全县殡葬改革工作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调度会,印发了《兴国县殡葬改革工作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2023年以来开展巡视巡查36次,下发督办函11件,约谈人,整改散埋乱葬11件次,有力制止公墓(骨灰堂)区外新增坟墓现象发生,全县散埋乱葬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三沿六区”范围内可视坟墓基本得到有效治理。5月20日,组织开展了“倡导文明婚俗,弘扬时代新风”集体证活动,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爱情观、婚姻观和价值观,进一步推动婚俗改革,抵制高价彩礼,弘扬时代新风。

)社会工作和慈善事业活力进一步凸显。组织开展了社会组织党建“两覆盖”工作情况,经过摸排有136家社会组织没有做到党建覆盖。启动了2023年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对全县160余家校外培训机构和6家红色培训机构进行了监督执法。开展“兴国县助老圆梦计划”项目,在11个乡镇30个村开展了居家养老服务,每天为1500余位老年人开展服务,组织全县11家志愿服务组织,开展助老、未成年人保护、残疾人关爱、优抚对象关爱等志愿服务169场次,受益群众18000余人次。推进社工人才队伍建设,今年我县参加社会工作师报考的人数达到360人,是历年最多的一年,并邀请了广东省社会工作人才来我县开展考前培训。2023年以来,先后引进15家慈善、社会组织到我县捐款捐物折合150余万元用于乡村振兴、养老、儿童关爱等工作。兴国县助老圆梦项目(兴国县慈善会)获评全省第三届赣鄱慈善奖——最具影响力慈善项目(全省20个)。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兜底保障政策性强、业务量大、涉及面广,基层经办能力不足,影响了救助工作的时效性、公正性。低保扩围增效效果不佳,存在保障不够、水平不一、审核确认超时和群众信访量增加等现象。

二是部分民生实事项目进展缓慢,南坑、龙口、樟木、古龙岗敬老院、县精神病人福利院新(改扩)建项目还未开工建设。

三是散埋乱葬、新建坟墓现象反弹风险防范有短板

年以来,多次被市民政局通报督办。特别是高铁、高速、国、省道沿线可视范围老旧坟墓还有存量,散埋乱葬整治不彻底,骨灰安放设施建设管理不到位,服务设施配套不齐全,入葬率较低。

  四是基层未成年人关爱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队伍发挥作用不明显,体制机制不健全城乡社区治理365天不打烊各乡镇落实参差不齐。婚嫁领域移风易俗没有抓手,群众观念难以改变。

五是购买服务工作落实不力,推动不及时,没有落实从社会救助资金中提取2%的资金用于购买服务,导致乡镇民政服务站(原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工作滞后严重。现有的家社工机构由于没有项目支撑,面临生存困难问题。

  三、2024年工作计划

一是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要提升政治能力。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健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举措,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努力创建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模范政治机关。要立足民政部门实际,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作为永恒的课题。要提升管党治党能力。树立大抓基层党建的鲜明导向,严格党员教育监督管理,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把各支部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要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把党建融入到民政工作的方方面面,推动民政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要强化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和领导班子“一岗双责”责任,坚持党建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实现深度融合。要加强干部职工管理,督促引导干部职工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细则,引导民政领域风气建设持续向上向好。

是要持续推进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要筑牢兜

底保障防线。强化对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低收入家庭、支出型家庭、孤弃儿童、残疾人等排查力度,及时将符合条件的纳入兜底保障,落实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落实“先行救助”“急难地救助”制度。加强乡镇低保审核工作的指导,加大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步伐,加快民政社会救助信息化、智能化建设,优化工作流程加强城镇贫困群众解困脱困工作。按照省市城镇困难群众脱困解困工作的有关要求,持续做好我县城镇困难群众解困脱困工作。健全城镇扶弱助困长效机制,保持现有机制、财政投入、帮扶力量、主要政策和举措不变。要做好应保尽保精准保障。重点以抓好入户调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公示制度的落实为抓手,常态化做好动态管理工作,使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做到进出有序。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认真解答群众的疑问和咨询,对群众的每份信访件做到逐一上户调查,建立群众信访问题线索台账,做到及时处置及时回复,切实维护好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从根本上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是要持续健全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要健全基本养老服务制度。根据《江西省推进养老服务提质升级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关于印发〈江西省养老服务条例〉实施情况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关于印发赣州市养老服务扶持政策落实情况督查方案的通知》要求,积极构建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实施养老服务提质三年行动,继续推进社区嵌入式养老院、老年人助餐点、家庭养老床位等服务设施建设,支持打造升级版乡镇敬老院。优化养老服务供给。贯彻落实基本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意见和目录清单,结合省市清单要求,制定我县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清单,明确服务内容和标准,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家庭养老延伸服务,提供助餐、助洁、助行、助浴、助医、助娱等上门服务。开展好留守、空巢、独居等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推进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着力发展“送上门”的养老服务。要强化养老服务监管。开展“养老服务监管效能提升年”活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常态化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行动。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推动80%以上的公办养老机构达到一级或二级以上等级标准。

是要持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发展。要继续抓好残疾人社会福利政策落实。及时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全面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跨省通办”,残疾人“两项补贴”实行任意地申请,户籍地审核审定及发放的方式办理,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落实到位。持续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活动。要强化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抓好乡村地名服务试点工作。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深化乡村地名服务 点亮美好家园”试点的通知》工作要求,结合实际,认真推进我县的试点工作,努力打造一批区划地名品牌项目,不断提升区划地名工作服务和管理水平。要深入推进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治理工作。要持续深化城乡社区“365 天服务不打烊”。解决好“白天没空办、晚上没人办”的群众关切问题。规范新设居委会工作,完善提升村级综合服务功能。开展村(社区)协商议事,推动常态化开展协商实践活动。要落实好儿童福利保障政策。充分整合现有资源,对县困境儿童关爱中心进行改造提升。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推进全县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关爱,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充分整合童心港湾、青年空间、儿童之家、未保关爱服务场所等阵地,各类关爱服务资源实行融合共享,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常态化关爱服务。

是要持续巩固婚丧嫁娶领域移风易俗成果。要加强殡葬领域阵地建设。落实好《兴国县殡葬改革工作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部署将殡葬领域考核结果纳入全县年度综合绩效考核评价总分,对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坚持不懈地抓好遗体火化工作,坚决杜绝违规土葬或乱埋乱葬,确保遗体火化全面实现100%。严禁在公墓以外区域建造坟墓,骨灰统一入葬公墓(骨灰堂),继续实施“三沿”散埋乱葬常态化巡查,对发现的问题采取约谈、下督办函等方式督促及时整改。持续在传统祭祀节日期间推广鲜花祭扫、网络祭扫等文明祭奠方式,树立现代文明祭扫新风尚。要大力整顿大操大办风气。重点整治人情礼金名目繁多、数额过高,婚丧嫁娶活动中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等问题,坚持婚事新办、丧事简办、余事不办,控制宴席规模,降低宴席标准。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在移风易俗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头践行宣传移风易俗,注重典型示范引领,带动群众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推动形成有利于婚丧领域移风易俗工作的体制机制和良好社会氛围。要强化宣传引导。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县融媒体中心、婚姻登记中心、殡葬服务设施、社会工作服务站、城乡社区、广播、宣传栏等各类阵地、平台、媒介,广泛宣传婚丧领域移风易俗相关政策,深入基层贴近群众开展宣讲、巡演等活动,加强正面典型选树和宣传,并对反面典型进行曝光,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引导群众自觉抵制婚丧陈规陋习。

是持续引导社会工作和慈善事业健康发展。要积极争取资金支持。积极与国家、省级社会组织、慈善、公益组织对接,争取更多的资金、项目支持我县社会工作发展。同时,充分利用好社会救助资金中提取2%的资金用于购买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将乡镇民政服务站调动起来,让更多的社工参与到民政工作中来,为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贡献力量。“五社联动”工作。积极将社区、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区慈善资源、社区社会组织紧密联系起来,发挥好作用,不断将慈善资源往社区引,并服务社区。要发挥好慈善力量的作用。利用好民政部对口支援平台引导更多的大型企业、知名人士、爱心企业家和社会组织与我县开展“牵手计划”,争取更多的慈善资源、汇聚更大慈善力量,助力我县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及乡村振兴发展。同时,帮助我县加强与发达地区慈善社会组织交流合作,提高我县慈善社会组织工作能力水平,推进我县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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