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国县民政局基本情况
县民政局是县政府组成部门,根据“三定”方案,设有办公室(规划财务股)、社会救助股、养老服务股(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股)、社会事务股。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3个(兴国县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兴国县养老服务中心、兴国县精神病人福利院),差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兴国县殡葬管理所)。根据工作需要,民政局内设7个股室。1.办公室;2.财务股;3.社会救助股;4.养老服务股;5.社会事务股;6.殡改办;7.社管办。
(一)核定编制及列编情况
民政局编制岗位69个,其中行政编制10个,行政工勤编制1个,事业编制58个。在职干部职工人数65人,临聘人员15人。
(二)科级领导及职数情况
全局有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13人,根据“三定”规定,局机关领导职数为1正3副。现有2正3副(党组书记1人、局长1人、副局长3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