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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5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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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第5)

现将兴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组织开展的第一季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兴国县刘瑞云食品店经营不合格的小台芒

(一)食品名称:小台芒,购进日期:2024122日,不合格项目:吡唑醚菌酯;

(二)产品风险控制

兴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规定时间送达检验结果告知书至刘瑞云食品店,经核查,该商行购进该批次小台芒13.5千克,小台芒抽样时基数是2.15千克,至收到检测报告时已全部销售完毕,无法召回。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经排查,该批次不合格产品是生产环节导致,刘瑞云食品店没有把控好食品采购关。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该商行通过严格把关食品采购环节、严格筛选有资质的商家购进食品、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索票索证制度等整改措施加强产品质量把控,确保销售的食品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的要求。

(四)处理情况

刘瑞云食品店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对违法行为的认错态度较好、配合调查积极主动、违法行为未造成较大的社会危害,调查中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提供供货方的相关信息,并在进货时进行了查验等情况。兴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如下处罚:1、免于罚款:2、没收违法所得68.04元(处罚决定书编号:兴市监罚【20252号)。

二、兴国县素萍食品店经营不合格的线椒

(一)食品名称:线椒,购进日期:20241211日,不合格项目:噻虫胺。

(二)产品风险控制

兴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规定时间送达检验结果告知书至素萍食品店,经核查,该商行购进该批次线椒5.7千克,线椒抽样时基数是2.02千克,至收到检测报告时已全部销售完毕,无法召回。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经排查,该批次不合格产品是生产环节导致,素萍食品店没有把控好食品采购关。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该商行通过严格把关食品采购环节、严格筛选有资质的商家购进食品、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索票索证制度等整改措施加强产品质量把控,确保销售的食品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的要求。

(四)处理情况

素萍食品店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对违法行为的认错态度较好、配合调查积极主动、违法行为未造成较大的社会危害,调查中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提供供货方的相关信息,并在进货时进行了查验等情况。兴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如下处罚:1、免于罚款:2、没收违法所得39.9元(处罚决定书编号:兴市监罚【202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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