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3期)
现将兴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第四季度在兴国县辖区范围内开展的2024年餐饮具安全监督抽检中不合格餐饮具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兴国县文才餐饮店复用餐具(碗)
(一)餐饮具名称:碗;不合格项目: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
(二)产品风险控制
经核查,该餐饮店使用的该批次碗,在我局收到检验结果前全部使用完毕。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经排查,该批次不合格餐饮具(碗)洗碗流程存在疏忽,原因是洗碗工未严格按照标准流程操作,清洁力度不够,且消毒时间把控不足。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该店通过组织洗碗工重新学习餐具清洗消毒流程和标准,加强责任心教育,确保操作规范;增加清洗次数,先用洗洁精浸泡,再用清水冲洗,之后放入消毒柜高温消毒,保证消毒时间不少于规定时长;安排专人监督餐饮具清洗过程,定期检查餐具清洁度和消毒柜运行情况;确保复用餐饮具清洗洁净,消毒到位。
(四)处理情况
兴国县文才餐饮店在日常经营中复用餐饮具抽检不合格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属于违法行为。鉴于当事人属于初次违法且对违法行为的认错态度较好、配合调查积极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五)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建议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罚:
1、警告
(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兴市监当罚潋【2024】CJ-13号)。
二、兴国县黄海餐饮店复用餐具(碗)
(一)餐饮具名称:碗;不合格项目: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大肠菌群。
(二)产品风险控制
经核查,该餐饮店使用的该批次碗,在我局收到检验结果前全部使用完毕。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经排查,该批次不合格餐饮具(碗)洗碗流程存在疏忽,原因是洗碗工未严格按照标准流程操作,清洁力度不够,且消毒时间把控不足。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该店通过组织洗碗工重新学习餐具清洗消毒流程和标准,加强责任心教育,确保操作规范;增加清洗次数,先用洗洁精浸泡,再用清水冲洗,之后放入消毒柜高温消毒,保证消毒时间不少于规定时长;安排专人监督餐饮具清洗过程,定期检查餐具清洁度和消毒柜运行情况;确保复用餐饮具清洗洁净,消毒到位。
(四)处理情况
兴国县黄海餐饮店在日常经营中复用餐饮具抽检不合格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属于违法行为。鉴于当事人属于初次违法且对违法行为的认错态度较好、配合调查积极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五)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建议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罚:
1、警告
(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兴市监当罚潋【2024】CJ-11号)。
三、兴国县肖明焕餐饮店复用餐具(碗)
(一)餐饮具名称:碗;不合格项目: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
(二)产品风险控制
经核查,该餐饮店使用的该批次碗,在我局收到检验结果前全部使用完毕。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经排查,该批次不合格餐饮具(碗)洗碗流程存在疏忽,原因是洗碗工未严格按照标准流程操作,清洁力度不够,且消毒时间把控不足。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该店通过组织洗碗工重新学习餐具清洗消毒流程和标准,加强责任心教育,确保操作规范;增加清洗次数,先用洗洁精浸泡,再用清水冲洗,之后放入消毒柜高温消毒,保证消毒时间不少于规定时长;安排专人监督餐饮具清洗过程,定期检查餐具清洁度和消毒柜运行情况;确保复用餐饮具清洗洁净,消毒到位。
(四)处理情况
兴国县肖明焕餐饮店在日常经营中复用餐饮具抽检不合格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属于违法行为。鉴于当事人属于初次违法且对违法行为的认错态度较好、配合调查积极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五)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建议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罚:
1、警告
(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兴市监当罚潋【2024】CJ-1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