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4年第38期)
现将兴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在兴国县辖区范围内开展的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抽检到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赣州兴泰养老服务有限公司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原料小米椒
(一)食品名称:小米椒;不合格项目:镉。
(二)产品风险控制
经核查,该批小米椒已使用完,无法召回。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经溯源,该批小米椒为兴国县新阳光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金茂店供应,赣州兴泰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在购入时已履行了索证索票、进货查验义务。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该公司立即加强了食品原材料供货商的食品安全协议签订,完善了食品原材料供货商资料,加强了员工培训和内部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加强了食品进货查验和规范食品台账登记管理,确保食品安全。
(四)处理情况
赣州兴泰养老服务有限公司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原料小米椒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违法行为。鉴于当事人能够积极配合检查调查,较好的履行了食品进货查验等义务,且涉案货值、违法所得较少,未造成危害后果等因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的规定,对当事人免于罚款并作如下处罚:
没收违法所得叁拾伍元捌角伍分;
(处罚决定书编号:兴市监稽食罚决〔202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