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小华,张宁,林勇,陈子文,龚汉嵩,雷东方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强化基层公共法律服务营造全民守法用法浓厚氛围”的提案已收悉,我局对该提案高度重视,结合我局工作职能,组织工作人员专题研究,现就承办事项答复如下:
一、关于您提出的“法制宣传形式单一”问题。
县司法局立足群众需求,以法治品牌建设丰富法治宣传形式,增强法治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一是创新数字化普法模式。以案释法微视频上线以来,共制作并发布64个微视频,涉及未成年人以案释法微视频6个,其中3个以案释法微视频分别获评2024年江西省农村学法用法故事优秀微视频一等奖和二等奖,通过短视频以“小案例”讲透“大道理”,推动普法从“说教式”向“浸润式”转变。二是着力推进法治品牌建设。积极挖掘探索红色资源,坚持红色文化与法治宣传教育、基层治理相结合,创新宣传渠道,依托“红色+普法”“屋场会”“兴法铺子”“一线说事”等法治品牌,开展民法典、宪法等“法律六进”宣传活动。三是强化法治文化建设。创作兴国红色普法山歌集,将红色法治文化故事、法律知识融入通俗易懂的山歌之中,常态化开展法治文化基层行文化演出进乡村活动,让法治山歌以灵动的形式贴近群众的生活,使得群众听山歌看舞蹈就能懂法。2024年以来,累计创作普法山歌800余首,法治文艺汇演30余场。建立“每周微视频、每月主题宣传、每季山歌展播”机制,推出“民法典系列”“老司法说法”等专题,创新“非遗+普法”“红色+普法”模式,相关产品在司法部“法律明白人”培训会现场观摩环节展示。
二、关于您提出的“普法咨询存在短板”问题
县司法局深耕本地红色文化与法治宣传融合,以“阵地+模式”补齐普法咨询短板。一是着力加强法治阵地建设。打造兴国县执法普法主题公园等8个县级法治文化阵地,将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在各乡(镇)建立了法治宣传长廊,在各村(社区)增设了法治宣传栏、法律图书角等,让广大群众“随处见法”,确保群众“出门见法、抬头学法”,照亮普法“盲区”。二是推进法治副校长作用发挥,联合县域各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开发防霸凌、反诈骗等专题课件,通过“法治护苗”行动提供法律宣传。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作为重点,依托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26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结合“数说”司法行政系统、“12348”法律服务热线、“律兜”村居法律服务助手智能终端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将涉及儿童相关权益的家庭暴力、抚养纠纷等重要事项列入法律援助范围,开通涉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绿色通道”,实现应援尽援、应援快援,精准开展法律援助,筑牢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屏障。三是升级“数说”司法行政系统,持续推行“网上办”“掌上办”“指尖办”的法律便民服务,“数说”司法行政上线以来,共受理法律服务工单1528件。
三、关于您提出的“寻求法律援助存在偏差”
一是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村务公开群、短视频等渠道全面推广“律兜”村居法律服务助手智能终端,在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26个乡(镇、区)、南门社区布置“律兜”村居法律服务助手智能终端,为群众提供便捷的法律咨询,为习惯性采取闹事、上访等不理性手段的弱势群体指明合法解决问题的法律途径。今年以来,“律兜”村居法律服务助手智能终端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1691件次,满意率100%。二是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纳入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要点和县平安模范团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督促各乡镇、单位建立起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合同审查、信访处置的常态化机制,为进一步化解信访案件提供法律依据,避免出现采取息事宁人、超标准补偿的方式,突破法律法规的规定,无原则地满足弱势者不合理要求的情况。
下一步,我局将从进一步丰富法治宣传形式,深耕红色文化与法治宣传融合,不断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力量等方面持续强化基层公共法律服务,营造全民尊法守法用法浓厚氛围。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真诚希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如既往地支持我们的工作,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附件: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兴国县司法局
2025年7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