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国县民政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
工作报告
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兴国县民政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民政工作职能,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努力提高民政系统依法行政水平,为全县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我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和2025年工作安排报告如下。
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完善制度体系,夯实法治基础
民政局高度重视制度建设,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并完善了一系列民政工作规章制度。涵盖了社会救助、婚姻登记、殡葬改革、养老服务、社会组织管理等多个领域,确保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同时,定期对制度进行审查和修订,使其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保持制度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二)加强法治宣传,提升法治意识
对内强化培训教育。定期组织民政系统工作人员参加法治培训,邀请法律专家学者进行授课,深入学习民政相关法律法规,如《殡葬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通过案例分析、研讨交流等形式,加深工作人员对法律条文的理解和运用能力,提升依法办事水平。今年以来,共举办内部法治培训5场次,培训人员达500余人次。
对外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利用“国家宪法日”“民法典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通过设立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解答等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民政法律法规和政策。深入社区、农村、学校等地,将法治宣传延伸到基层一线,提高群众对民政工作的知晓度和参与度。今年累计开展法治宣传活动6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万余份,接受群众咨询600余人次。
(三)规范行政执法,确保公正公平
严格执法资格管理。组织民政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执法资格考试,确保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目前,我局共有8名行政执法人员取得执法资格证书,做到了执法主体合法。同时,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日常管理和监督考核,定期开展执法评议活动,对执法不规范、不公正的行为及时予以纠正,维护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2024年共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参加在线法治培训和在线考试1次,参加考试8人,通过率100%。
规范执法程序。制定了详细的行政执法流程图,明确了执法环节、步骤和时限要求。在执法过程中,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做到亮证执法、文明执法。注重调查取证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充分保障当事人的陈述权、申辩权等合法权益。例如,在对社会组织进行执法检查时,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检查、调查取证,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确保行政执法的公正公平。
(四)强化权力监督,防范廉政风险
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建立了内部审计、纪检监察等监督制度,加强对民政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等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定期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对民政项目资金进行全面审计,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民政资金安全运行。
主动接受外部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司法机关和社会公众的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主动向人大、政协报告民政工作开展情况。通过设立举报电话、邮箱等方式,广泛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投诉,对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当事人,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通过以上工作举措的实施,民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民政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明显提升,各项民政政策得到有效落实,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民政事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尽管我局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法治思维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部分民政工作人员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法治思维尚未完全形成,在处理一些复杂问题时,仍存在凭经验办事的现象,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法治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还需加强
在法治宣传工作中,虽然宣传形式多样,但宣传内容的针对性还不够强,对不同群体的个性化需求考虑不够充分,导致部分群众对民政法律法规的理解和掌握不够深入,法治宣传的实际效果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行政执法力量相对薄弱
随着民政业务领域的不断拓展和法律法规的日益完善,民政行政执法任务日益繁重,但目前我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相对不足,且部分执法人员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参差不齐,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行政执法工作需求,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效率。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职责情况
党组书记李晓玲、局长钟林轶分别进行了法治工作述职报告。
党组书记李晓玲针对上年度两个问题全面完成了整改,认真抓好本年度法治建设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法治建设工作主体责任。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及中央、省、市、县关于全面依法治省、依法治市、依法治县的工作要求;推动成立由本人任组长、局长任第一副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局班子成员对法治建设进行集体研究、科学决策,确保工作任务落实落细。将法律法规学习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强化领导班子法治意识。2024年共召开7次局党组会、干部职工大会、研究学习法治建设工作。二是健全工作制度着力规范行政决策审核审批。本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能够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要求各股室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对拟出台文件广泛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及报备报批规范程序进行审核。同时,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核查工作,对照规范性文件保留、修改、废止标准,对规范性文件实行动态监管。2024年以来,我局起草制定了《关于做好我县2024年城乡困难群众提标提补工作的通知》重大行政决策文件。文件起草依据、征求意见情况、社会风险评估全部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进行公示,确保民政政策法规的制定、废止合法合规。三是结合部门职能依法履行法治建设职责。组织开展了社会组织党建“两覆盖”工作情况检查,完成了2024年社会组织年检工作;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活动。2024年以来,先后开展了9次民政业务培训会对民政领域出台的法规政策进行培训,指导各股室开展法治宣传进社区活动10余场;四是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2024年向南芳律师事务所聘用法律顾问1名,对重大决策、制定规范性文件、重大项目合同、处置重大事项等工作先送法律顾问法律审核,推进重大决策合法合规。2024年共审核合同、规范性文件、规划等6件。认真落实“三重一大”等集体议事工作制度,保证单位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重大事项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合法合规,2024年经党组会研究资金项目20余次,对局班子成员分工进行调整,对5名股级(副股级)干部进行调整。
局长钟林轶针对上年度两个问题全面完成了整改,扎实抓好本年度法治建设工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及时调度、处置民政涉法事项,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纳入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对各项工作亲自过问,推动建立健全行政决策机制、法定工作机制、监督制度、公开制度等制度,提升依法履职效能,减少和杜绝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二是加强政策宣传。不断浓厚法治氛围,组织干部职工到五福广场开展民政政策和普法宣传活动6场,并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和政府公开网,及时发布民政最新政策、法规。利用下乡调研、乡村振兴时机与民政服务对象面对面沟通交流,做好民政法规的释义答疑,不断增强民政服务对象依法依规办事意识。三是及时化解信访案件。始终本着把矛盾纠纷妥善化解在基层的原则,完善群众利益协调、诉求表达、权益保障、矛盾纠纷调处机制,有效防止和处理群众信访事件,维护了社会稳定。2024年以来,我局共接到电话来访共计200余次,处理信访投诉件60余件,本人都亲自参与解决,全部在第一时间或规定时间内处理完毕,办结率100%。
四、有关意见建议
建议加大法治工作宣传和培训。
五、2025年工作安排
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持续加强法治教育,提升法治思维和能力
加大法治培训力度。制定更加系统、全面的法治培训计划,丰富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式,邀请法律专家、业务骨干进行授课,重点加强对宪法、民法典以及民政专业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民政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
强化法治实践锻炼。鼓励民政工作人员积极参与法治实践活动,在实际工作中不断积累经验,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
(二)创新法治宣传方式,增强宣传效果
突出宣传重点。根据不同群体的特点和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例如,针对困难群众,重点宣传社会救助、福利保障等方面的法律法规;针对社会组织,重点宣传登记管理、活动规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提高法治宣传的精准度。
创新宣传载体。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如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开展线上法治宣传活动,制作形式新颖、内容生动的法治宣传作品,提高法治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同时,结合线下宣传活动,形成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宣传格局,扩大法治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三)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
充实执法力量。根据民政行政执法工作实际需求,合理调配人员,充实行政执法队伍。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的选拔和招聘力度,吸引具有法律专业背景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人才加入民政行政执法队伍,优化执法人员结构。
加强业务培训。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加强对法律法规、执法程序、调查取证等方面的培训学习,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建立健全执法人员考核评价机制,激励执法人员不断提高自身执法水平。
民政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努力提升民政工作法治化水平,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