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吕先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我县民营企业营商环境管理服务的建议》收悉,我委(县营商办)高度重视,会同县司法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认真研究,安排了专人落实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受国际经济环境及疫情等因素影响,经济面临较大下行压力,对民营经济也产生了较大冲击。为推动经济加快复苏,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全面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助推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关于您指出的“执法部门工作流程有待优化、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和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的问题。我县全力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一是在队伍建设上。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特别是乡镇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截至目前,全县25个乡镇共配备副科级大队长24名,执法队员253名。同时,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和《江西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规定,对全县行政执法人员进行重新考核颁证,截至目前,全县除公安、烟草、气象、生态环境和税务部门外,取得行政执法资格人员共920人(持执法证857人、监督证63人)。二是在流程优化上。下发了《关于转发<江西省行政处罚文书参考样式(2022版)>的通知》,对行政执法流程、行政处罚文制作等进行了系统规范;下发《兴国县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若干措施》,进一步从减少涉企行政检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等四个方面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规范。同时,先后制定公布了三批次380项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在此基础上,正在组织各行政执法部门编制、公布本部门不予行政处罚、从轻行政处罚、减轻行政处罚和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事项“四张清单”。三是在人员培训上。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度乡镇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执法业务培训工作的通知》,突出习近平法治思想、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法律实务相关知识,组织各赋权部门根据赋权事项,针对乡镇执法实际开展分领域培训,目前第一季度培训已顺利完成。
关于您建议加强学习借鉴兄弟县市做法的问题。我县坚持问题导向,对标先进、补足短板,积极借鉴学习兄弟县市经验做法,在县级层面,先后两批次组织县行政审批、市场监管、城管、工信、发改、金融等部门相关领域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以及48名优秀科级干部和优秀一般干部前往深圳市福田区开展了跟班学习。在业务层面,县法治化营商环境牵头单位司法局组织相关乡镇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干部前往于都、会昌县等地,围绕乡镇综合执法大队队伍建设、装备设施、执法规范、执法案卷制作等方面进行学习考察,有力推动了全县行政执法特别是乡镇行政执法水平的进一步提升。关于您建议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期制度”的问题。为切实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真正做到“无事不扰”,我县制定下发了《兴国县企业“安全生产期”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兴法府建办字〔2022〕1号),明确除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生命健康以及投诉举报、案件查处、上级交办特殊情形外,每月1-25日行政执法单位原则上不入园开展涉企执法检查。同时,制定出台《兴国县入企行政执法检查扫码工作制度(试行)》,明确行政执法单位扫码备案情况接受企业监督,对入企检查未进行扫码备案的,企业有权拒绝检查,并可通过行政执法监督举报热线反映情况,进一步杜绝选择性检查、重复检查、频繁检查等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确保企业“安全生产期”落实到位。
下一步,我县将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引导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维权;强化法治队伍建设,开展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各级各部门领导及从事法治建设工作人员的能力水平;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加强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兴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6月26日
